福建省科协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5-17 15:40: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公办本科高校,部属、省属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与经济融合,科技赋能“六个福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福建省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建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图片


一、建设内容


申报平台须服务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和文旅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人才智力资源优势,为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服务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方式


申报平台采取公开申报、择优资助的方式,计划立项建设5个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每个平台予以50万元资助,平台服务期一年(从正式立项算起)。



三、申报对象和数量


在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本科高校,部属、省属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每个申报单位须立足本单位最具优势的专业领域,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限报2个平台,其他公办本科高校限报1个平台;厅级科研院所(中科院物构所、海洋三所、省农科院等)限报2个平台,其他科研院所限报1个平台;省创新实验室限报1个平台。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完成科技经济融合平台主要任务的基础,必须有足够的人才条件和投入保障。

(二)平台负责人应当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三)申报平台的服务企业应不少于10家(本省企业,覆盖三个以上设区市),在附件中提交服务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平台服务主要内容、服务方式、知识产权权属等。

(四)申报平台名称应符合平台的定位和任务,平台名称规范为“福建省XXXX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将申报书一式3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处级科研院所须同时提供厅级主管单位推荐函),并于2023年6月10日前寄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晨,电话:0591-86270627,邮箱:fjkxxhb@,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2号楼省科协(邮编:350001)

福建省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申报表.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