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5年南平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7-03 00:00:00   来源:南平市旅游   评论:0 点击:

南旅发〔2015〕102号

各县(市、区)旅游局(城乡建设和旅游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南平市旅游协会: 现将《2015年南平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导考办联系。 南平市旅游局 2015年7月1日


2015年南平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旅人〔2015〕126号)精神及我市导游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5年南平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地区永久性居民); (二)导游专业的中专、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均可报考;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报考;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不得报考。 二、报考方式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导游天地—导游资格”,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红底证件照,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网上报名的开通日期为2015年6月27日上午8:00,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下午17:00。 (二)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五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11月1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三科:《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问题导游读本)、《政策与法规》、《导游服务》/《导游英语业务》,现场口试一科,内容《福建省主要景区景点导游词》(中/英文版)和《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教材可向南平市旅游协会订购,联系人:黄秀华,8631088) (一)笔试 1.笔试科目:(1)《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知识”部分),满分100分;(2)《政策与法规》,满分60分;(3)《导游服务》/《导游英语业务》,满分60分。 除英语外其他考生在参加《导游服务》一科考试时,需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作答;英语考生参加《导游英语业务》一科考试时,用英语作答。其他笔试科目均用中文作答。 2.笔试时间:
11月15日 (星期日) 9:00—11:00 导游基础知识
14:00—16:30 政策与法规 导游服务(除英语外其他语种)/导游英语业务
3.笔试地点:武夷山市,具体地点将在准考证上体现。 (二)现场口试 1.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按《现场口试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模拟景点讲解(50分):考生在指定的全省九个景区(福州三坊七巷、鼓浪屿、福建南靖土楼、清源山、湄洲妈祖文化、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武夷山、古田会议会址、屏南白水洋)中抽取一个景区并从中任选一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不得更换。抽签在考前15分钟进行。 (2)知识问答(30分):主要包括时事与福建旅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规范知识与导游应变能力方面的知识。考试内容以《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为准。 (3)语言与仪态(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 2.报考外语类考生,现场口试集中在福州考点进行。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现场口试。 3.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报考外语导游员资格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试现场口试一科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4.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异地变更至我省的导游员,需加试现场口试一科,与今年考试同时进行。 5.南平市旅游局导考办在省旅游局导考委的具体指导下,负责辖区内中文考生现场口试的监管工作。评分标准由省旅游局导考委制定。 6.现场口试于11月24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大武夷旅游网”通知公告栏目,我们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站公告等形式发布信息。 (三)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2016年1月5日后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 导游服务和政策法规成绩应达到72分以上(其中报考外语的考生导游服务或导游英语业务单科成绩应达到36分以上),导游基础知识和现场口试成绩均应达到60分以上者方可通过考试。按国家旅游局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自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义,可向省旅游局导考委提出书面查询要求,申请表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材料审核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报考者需在2016年1月6日—2016年2月5日提交报名材料,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及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报名材料包括: (1)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的网上报名系统中《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台湾户籍居民需提供本人学历证明及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本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3)本人所在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半年内)健康体检报告。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2张。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导考办报名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信和考核意见;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在读证明;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应提供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成绩。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违规作弊处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务及培训 2015年南平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南平市旅游局导考办委托南平市旅游协会组织实施。 旅游协会要坚持“培训自愿”及“培训和考试分开”的原则,联合具有良好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的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六、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15〕32号文规定,201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每人298元(加试考生每人148元)。网上报名采用银联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 教材资料根据考生需要,由南平市旅游协会委托各县(市、区)旅游局代办。 七、联系方式 南平市旅游局导考办联系人:黄曜、郑萍,联系电话:0599—8060613; 南平市旅游协会联系人:黄秀华,联系电话:0599—8631088、13859349531。 南平市旅游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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