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旅游局转发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8-08 00:00:00   来源:南平市旅游   评论:0 点击:

南平市旅游局转发福建省旅游局 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城乡建设和旅游局): 国家旅游局定于2016年11月5日组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为更好地落实本次资格考试工作,现将《2016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导游资格考试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关于教材购买问题的说明。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目前,中国旅游出版社和中国旅游教育出版社有出版科目一、二、三相关教材。科目四、五参考教材由省旅游局导考办编印,考生可于8月29日后到南平市旅游局导考办购买。 三、关于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南平市考生需于2016年8月29日前提交报名材料至市旅游局导考办(南平市八一路市政府十五层),进行资格审核。 四、笔试机考具体地点和现场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请考生及时关注“海峡旅游人才网”和“大武夷旅游网”通知公告栏目,我们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站公告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 六、南平市导考办联系电话:0599—8060611,联系人:陈允浩。 南平市旅游局 2016年8月2日 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全国导游 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旅人﹝2016﹞162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发展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旅办发〔2016〕171号),国家旅游局定于2016年11月5日组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2016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旅游局导考委联系。                             福建省旅游局 2016年7月27日 2016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16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导游天地-导游资格”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上传近期标准白底证件照(照片要求:285*385 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网上报名的开通日期为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29日20:00。 (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需于2016年8月29日前提交报名材料至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于8月30日-9月20日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材料包括: (1)打印填写好的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信息确认表》2份。 (2)本人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3)健康证明(健康证或体检报告)。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2张。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成绩。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违规作弊处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交费。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为8月30日-9月21日24:00。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26日9:00起至考试前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其中科目四占比不少于50%),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目五中文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 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访问国家旅游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考试大纲,下载地址为: /zwgk/tzggnew/gztz/201601/t20160119_758510.shtml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
科目一、科目二 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 10:30-12:00
(二)笔试考点设置 全省设8个笔试考点: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莆田和平潭考生在福州市考点进行笔试考试。 (三)现场考试 科目五现场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设区市旅游局安排确定,科目五考试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将各地现场口试成绩加盖公章后报省旅游局导考委,电子文档发送至751397203@。 1、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按《现场考试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模拟景点讲解(50分):考生在指定的全省十个景区(福州三坊七巷、厦门鼓浪屿、漳州南靖土楼、泉州清源山、三明泰宁世界地质公园、莆田湄洲妈祖文化、南平武夷山、龙岩古田会议会址、宁德屏南白水洋、平潭石牌洋)中抽取2个景区,并从2个景区中任选一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不得更换。抽签在考前15分钟进行。 (2)知识问答(30分):主要包括时事与福建旅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规范知识与导游应变能力方面的知识。考试内容以《现场考试提问复习资料》为准。 (3)语言与仪态(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 2、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在省旅游局导考委的具体指导下,负责辖区内中文考生的现场考试工作。评分标准由省旅游局导考委制定,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在组织现场口试时,须从经省旅游局导考委培训并颁发考评员证的人员中聘请现场口试考评员,现场口试每组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3、全省报考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设福州和厦门两个考点。福州、平潭、南平、宁德、莆田、三明等设区市外语类考生现场口试集中在福州考点进行;厦门、泉州、漳州、龙岩等设区市外语类考生现场口试集中在厦门考点进行。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现场考试。 4、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考科目五。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15〕32号文规定,2016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每人298元(加试考生每人148元)。 六、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评委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6年12月30日12: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合格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台湾居民在福建省自贸区所在城市(即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其辖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报考。报考时请选择“港澳身份类型”选项。 (三)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导游专业2017年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四)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导考办报名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信和考核意见;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在读证明;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应提供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 十、培训、教材及考务 坚持“培训自愿”及“培训和考试分开”的原则。各设区市旅游局不能直接承担导游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但要选择和委托有良好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的旅游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担考前培训任务。承担导游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单位不得承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及现场口试工作。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具体信息请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查询。 2016年导游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福建省旅游局导考委负责,福建海峡旅游人才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方式 福建省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 联系人:邓娉婷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671983 技术支持:叶烽 电话:0591-83370069 报名系统客服电话号码:021-61948895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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