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旅游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星级饭店安全生产(消防、综治)目标责任书的通知(明旅〔2017〕10号)
2017-01-24 00:00:00   来源:三明市旅游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星级饭店:
2017年,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星级饭店的各项旅游安全工作,深入贯彻《旅游法》、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督查检查,切实控制好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使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旅游局、三明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工作要求,下达本责任书:
一、企业法人代表作为企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星级饭店管理中要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及“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各星级饭店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住店客人的人身、财物的安全。
三、要把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国标)创建工作与消防、综治、饭店的安全生产紧密相结合,通过完善标准化级别内页资料的管理,保持星级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四、星级饭店要建立与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对重特大事故,要有应急处置程序与处置措施。
五、根据相关规定,各星级饭店除应接受旅游、安全、质监、消防、综治部门监督管理外,有直属主管部门的还应与直属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还要与本饭店的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岗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各星级饭店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明市旅游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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