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旅游局关于做好“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明旅〔2017〕17号)
2017-03-01 00:00:00   来源:三明市旅游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旅游局:
为了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省旅游局《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闽旅明电〔2017〕5号)、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两会”前旅游安全专项督查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闽旅明电〔2017〕6号)文件要求,结合三明旅游实际,深入研究分析全国“两会”前后涉旅安全工作的规律特点,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涉旅事故发生。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创新旅游安全目标责任机制和管理办法,强化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厘清旅游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责任清单,细化落实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节庆活动等安全责任制,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二、强化安全监管
1.强化对全市旅行社在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种购买服务中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在包车、包船、包飞机等环节,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防旅行社租用无资质及安全性能较低的交通工具。
2.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交通集散点等游客密集场所的监管,督促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疏散、分流措施,严防游客聚集场所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3.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开展对旅游节庆活动的监管,禁止使用易燃、易爆原料和危险性物品,严防出现粉尘爆炸、火灾等事故。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三、强化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旅游局要主动配合安监、交通、质监、物价、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针对旅游市场秩序、旅游安全的各重要环节立即开展联合督查。
2.各旅游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强化旅游安全生产措施。
3.要建立健全旅游信息应急服务体系,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LED、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动态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等相关信息,引导游客理性出行。
4.三明市旅游局将根据文件要求,对各县(市、区)旅游局开展的旅游市场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机制建设、旅游投诉处理、文明旅游的综合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县(市、区)旅游局将“春节假日”、“全国两会”旅游市场秩序、旅游安全工作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含电子稿)于3月6日报送三明市旅游局行管科。
联系人:王 羽 邮箱:490366779@
联系电话:8225868 传真:8231355



三明市旅游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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