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开展“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行动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旅〔2017〕24号)
2017-03-14 00:00:00   来源:三明市旅游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旅游局:
根据省文明委、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落实“文明礼仪践行行动、马上就办高效行动、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县(市、区)旅游局于每月1日前将上个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我局。联系人:赖远兰;联系电话:0598-8231357。



三明市旅游局
2017年3月14日

关于开展“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行动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金砖会晤”将于今年9月在厦门市举办。根据《省旅游局开展“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组织动员全市旅游行业积极行动起来,倡导“八不”行为规范,推进行业创优活动,开展乡村旅游环境卫生整治,以良好的文明风尚迎接“金砖会晤”,结合三明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要求
以“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为主题,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文明礼仪践行行动、马上就办高效行动、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努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质服务,树立文明和谐友善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塑造我市旅游行业的文明素质和文明形象,为“金砖会晤”在我省顺利举办做出积极贡献。
二、 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开展文明礼仪践行行动,深化“八不”行为规范
1. 各县市区要制作一批宣传资料,将“八不”行为规范内容纳入“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宣传手册及有关宣传资料,组织本辖区内旅游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集散中心等,广泛开展 “八不”行为规范宣传活动,倡导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做文明公民。
2. 利用网站、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配合本地区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加大“八不”行为规范公益广告片的播放力度密度,培养旅游行业行为规范,弘扬行业文明风采。
3.各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应在户外LED屏、楼宇电视刊播“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系列公益广告。3月至6月刊播数量须占各类公益广告刊播的30%,7月至9月刊播数量须占各类公益广告刊播的60%.
(二)开展马上就办高效行动,落实行业服务优质工作。
1.认真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要求,督导本地旅行社、星级酒店和A级旅游景区践行优质服务承诺,着力提升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督导本地文明行业创建示范点树立“笑容美、态度好、形象佳、服务优”的良好形象。
2.开展“优质服务迎金砖会晤”行业创优活动,通过网站、电视、报纸、期刊等宣传媒介,宣传一批文明旅行社、文明饭店、文明景区、文明导游(领队)、文明游客,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优化乡村旅游环境。
1.开展全市乡村旅游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改善乡村旅游卫生状况,提升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餐饮、住宿、游览、娱乐、购物、停车场所的卫生水平。
2. 在乡村旅游点开展保护环境宣传引导,发放卫生整治宣传手册,发动村民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劝导村民不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不占道摆摊。
三、实施步骤
1.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2月—2017年3月初)。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2.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3月初—2017年6月)。各地各县市区全面启动实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取得初步效果。
3.重点突破阶段(2017年7月—2017年9月)。在阶段性总结上半年推进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排查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补齐短板,提升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素养和文明形象。
4.评先总结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2月)。将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及时转化为各项制度,实现旅游行业文明素质提升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监督领导。市旅游局将该项工作纳入文明行业创建的重要内容,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实施。各地要明确具体责任科(处)室,明确任务分工,逐步逐条抓好落实。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检查和自查自纠,市旅游局将适时开展明查暗访。
(二)完善激励机制。各旅游管理部门提供专项经费确保文明创建活动正常进行,将本次文明创建活动与各单位及窗口企业的评先评优、等级评定、质量信誉考核等相挂钩,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旅游部门和窗口示范单位要通过制作宣传册、宣传栏,充分利用网络、微博、新闻媒体和三明旅游等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明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实施步骤及工作成效,刊播相关公益广告,宣传先进事迹,共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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