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7年度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旅〔2017〕29号)
2017-03-16 00:00:00   来源:三明市旅游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深刻吸取2017年浙江“2?5”足浴店火灾事故(造成18死18伤)、南昌“2?25”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及东莞长安一商铺发生火灾 3死1伤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市旅游局决定,2017年在全市旅游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彻底排查整治旅游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增强社会单位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打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坚决防止旅游行业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二、强化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制定与实施、消防检查巡查制度的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规范用火用电等情况;企业落实安全员,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
三、强化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3月15日-30日)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旅游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措施。召开消防安全会议,进行工作动员与部署。
2.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10月30日)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一定要明确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旅游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摸清情况底数,建立档案台帐。在排查摸底基础上,针对性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边查边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主动联系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认真总结“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消除消防隐患。并于3月30日(工作方案)、10月30日(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报三明市旅游局行管科。
四、强化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落实;二是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春季”火灾防控活动,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的工作氛围。为确保旅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市旅游局还将于近期有局领导带队,分组对各县(市、区)旅游局、重点旅游企业抽查督促开展旅游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明市旅游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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