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省级旅游品牌宣传奖励项目情况的公示
2017-04-28 00:00:00   来源:福建省旅游   评论:0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旅规〔2016〕5号)有关规定,经对各设区市财政局、旅游局推荐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拟确定我省2016年省级旅游品牌宣传奖励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一周。如有异议或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请即时向我局反映(口头或书面均可)。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91-87612018;0591-8767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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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50001。

附件:2016年省级旅游品牌宣传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旅游局

2017年4月28日


2016年省级旅游品牌宣传资金安排表


一、市级“清新福建”品牌宣传奖励

一等奖(1名):宁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等奖(1名):三明市旅游局

三等奖(2名):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发展局、龙岩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四等奖(5名):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南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莆田市旅游局、泉州市旅游局

二、县级“清新福建”品牌宣传奖励

一等奖(5名):连城县旅游事业局、福建省泰宁县旅游局、建宁县旅游局、永安市旅游局、龙岩市永定区旅游局

二等奖(10名):连江县旅游局、永泰县旅游事业局、东山县旅游局、漳州市龙文区旅游局、南靖县旅游局、诏安县旅游局、将乐县旅游局、宁化县旅游局、福鼎市太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福安市旅游事业局

三等奖(20名):福州市仓山区旅游事业局、福州市晋安区旅游事业局、闽侯县旅游事业局、龙海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平和县旅游局、 云霄县旅游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与旅游发展局、永春县旅游事业局、大田县旅游局、清流县旅游局、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旅游局、上杭县旅游事业局、武平县旅游事业局、龙岩市新罗区旅游事业局、漳平市旅游事业局、柘荣县旅游事业局、古田县旅游事业局、宁德市蕉城区旅游事业局、寿宁县旅游事业局、霞浦县旅游局

四等奖(9名):长乐市旅游事业局、福清市旅游事业局、福州市马尾区旅游事业局、闽清县旅游事业局、福州市台江区旅游事业局、福建省华安县旅游事业局、仙游县旅游事业局、福建省长汀县旅游事业局、福建省周宁县旅游事业局

三、涉旅法人社团单位“清新福建”品牌宣传突出贡献奖

福建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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