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出台《罗源县关于加快乡村旅游 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2017-05-27 00:00:00   来源:福州市旅发委   评论:0 点击:

  为全面提升罗源县旅游产业品质,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引导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和就地就近转产转业。近日,罗源县在全市率先出台《罗源县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计划每年投入1000万元扶持乡村旅游业的发展。

  近年来,罗源县大力发展旅游业,已经打造了罗源湾海洋世界旅游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及畲山水景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两大旅游品牌,带动了罗源经济发展。根据《办法》,罗源将下设县、乡旅游办,专人专职负责,整合全县旅游资源,挖掘乡镇自身传统文化、民俗文化、渔业文化、茶文化、古村落文化等,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形成“一乡一品”发展格局。全县将以每年重点扶持3—5个乡村旅游精品项目,储备不少于10个乡村旅游项目的速度,串珠成链,稳步发展乡村旅游。

  《办法》对民宿、特色旅游景观、旅游节庆活动、体验拓展等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并且鼓励农民充分利用现有的房屋和土地、荒滩和荒坡等非耕地、关闭的矿山、已废弃的渔业设施等发展乡村旅游,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对乡村旅游的金融产品,县财政给予贴息奖励。

  《办法》出台后,罗源县已多次组织召开一系列会议,进一步部署、落实乡村旅游工作。罗源县在“还山退海”的背景下出台此《办法》,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结构,有力推动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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