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主题活动?策划执行项目询价公告
2017-06-22 00:00:00   来源:福建省旅游   评论:0 点击:

  2017年9月,“金砖会晤”将在厦门市举办,根据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行动有关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打造“清新福建 最美记忆 共同缔造”文明旅游品牌,宣传贯彻《旅游法》,倡导文明旅游和“八不”行为规范,传递正能量,推进旅游行业文明建设,以良好的文明风尚迎接“金砖会晤”,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拟举办“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主题活动,并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一家服务商作为活动策划执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主题活动策划执行项目

  二、项目经费

  项目总费用预算控制在人民币9.8万元以内,包括项目所发生的场地、布置、舞台灯光音响、演出、人员、宣传品制作、外围氛围布置、媒体宣传等所有相关费用,最终将按照实际中标金额结算。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6月30日上午

  活动地点:厦门胡里山炮台景区

  (二)参加人员

  福建省旅发委领导、省文明办领导;各设区市旅游局(委)分管领导、行管科负责人、部分县级旅游部门负责人;十佳文明导游员、十佳文明游客代表;省旅发委机关青年志愿者;部分媒体记者;现场游客。活动邀请人员共约200人,不含自发参与观众。

  (三)活动流程

  1.暖场:播放文明旅游宣传片

  2.省旅发委领导、省文明办领导致辞

  3.清新福建特色文化表演

  4.迎金砖会晤知识有奖竞答

  5.文明旅游督导员(代言主播)讲解文明旅游知识

  6.文明旅游知识有奖竞答

  7.十佳文明游客讲述文明旅游故事

  8.清新福建特色文化表演

  9.十佳导游员讲述文明导游故事

  10.结束

  (四)其他要求

  项目的承办工作主要包括:

  1.活动创意方案的策划、执行(包括活动方案、舞台音响设计、外围氛围营造、宣传品制作、宣传资料发放点、签到处、领导休息区、舞台区设置、观众区设置、节目表演方案等);

  2.采购人初步要求的整体布置方案设计及执行,包括主题活动展板、环节设置、节目演出、嘉宾推介、宣传片展现及其他创意性活动;

  3.现场具体议程安排 ;

  4.遇雨天活动备用方案设计;

  5.负责活动媒体宣传方案设计;

  6.负责活动相关现场设计、布置、设备和安保等保障工作;

  7.活动其他会务服务保障。

  (五)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电汇方式,款项于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人应在约定的付款日前15日开具合法正式发票并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再依约支付费用。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四、招标形式

  通过询价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方,按要求向我委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委组建询价评标小组,对投标方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选取一家作为项目服务商。

  五、参与机构资质要求

  (一)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二)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证明材料。报价人提供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3.投标人需提供曾经服务项目的相关文件,包括合同、方案等相关材料。

  4.报价表单独成册。

  5.电子文件,供应商必须随报价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无病毒),并在光盘外壳用记号笔写明项目名称信息,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

  6.投标人需提供本活动的项目策划执行方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注: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包括(1)策划执行方案;(2)各环节负责人员方案;(3)项目报价方案。请投标人认真、详细地制定投标文件,并注明每一部分内容的报价,而后形成总体方案报价。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另请提供一套电子标书文件。投标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注:电子标书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人务必于2017年6月26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海峡人才市场9楼行管处收)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672736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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