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北大、清华、人大三校开展“人才福建周”“清新福建”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志愿者等现场活动执行及物流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2017-09-25 00:00:00   来源:福建省旅游   评论:0 点击: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一家服务商负责赴北大、清华、人大三校开展“人才福建周”“清新福建”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志愿者等现场活动人员执行及物流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省旅发委将赴北大、清华、人大三校开展“人才福建周”“清新福建”旅游宣传推介活动。

二、项目经费

总费用控制在人民币6万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

(一)要求


项目名称内容数量
现场志愿者午餐及人员补贴每天10位志愿者每天含100元活动补贴费用+50元午餐费用共五天150
“人才福建周”物料托运每个地点含笨熊手绘导览地图2000份、金砖会议画册500份、人才福建周手册3000份、金砖明信片3000套,小礼品等各500套。1
“人才福建周”徽章设计制作金属珐琅徽章600个
“人才福建周”现场活动宣传折页制作正度16开157克铜版纸15000份?

人员出差住宿及交通费含7天的住宿及交通费用3

(二)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电汇方式,款项于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人应在约定付款日前开具合法正式发票并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再依约支付费用。

2.项目服务

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工作。

四、招标形式

通过询价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按要求向省旅发委提交相关材料。由省旅发委组建询价评标小组,对投标人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选取一家作为项目服务商。

五、参与机构资质要求

(一)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二)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者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近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报价无效。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一是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二是具备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的1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用工合同)。

6.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询价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提供项目方案。

8.曾经服务案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1份项目报价表,并单独成册。

10.电子文件,投标人须随报价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或优盘,无病毒),并在光盘外壳用记号笔写明项目名称信息,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注: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项目方案;(3)报价表(单独成册)。请投标人认真、详细地制定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电子标书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人务必于2017年9月30日12: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0楼人事处郑金龙收)

联系人:郑金龙

联系电话:87672391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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