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2017-11-06 00:00:00   来源: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评论:0 点击:

一、制定背景

当前,旅游区域竞争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合福高铁沿线、闽浙赣皖等周边地市的旅游发展十分迅速,优质项目和新兴旅游目的地不断涌现,而我市新兴拳头产品、旅游精品景区还较少,旅游全域化步伐还不够快,旅游产业链还比较短,进得来、留不住、玩不好等问题还较为突出,竞争压力明显。为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部规划配套一个政策”的要求,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1、促进旅游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引进实力企业,对国内外投资旅游主题公园、旅游小镇、大型旅游综合体等取得巨大成功的实力旅游企业到我市投资的,在用地、用林等优先予以保障。推动旅游企业创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

2、鼓励多元旅游产品开发。积极引导外市旅游企业到我市举办大型会议和展示展销活动;引导利用闲置房产、设施和工业遗址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全国相关机构在我市举办商业化运作的体育休闲旅游活动;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引进公司化运作模式;引导各类工业企业积极开发工业旅游产品,培育工业旅游新兴消费市场。

3、全力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培育知名旅游节庆品牌,全面提升旅游目的地形象,打造具有南平特色的旅游IP;引导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积极拓展客源市场,“引客入闽北”;加强与国内一流OTA企业合作,做好大武夷旅游品牌核心价值提炼和推广;对来我市采风的媒体记者、摄影家协会会员、美术家协会会员,凭个人有效证件,给予全市所有A级旅游景区门票免费优惠(不含体验性项目)。

4、优化旅游投融资环境。从南平市百亿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10亿元以上作为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有特色、前景好的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改善企业投融资环境;对符合条件的省、市重点旅游项目给予财政贴息扶持。

5、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和品牌创建奖励、旅游宣传促销和引客入闽北奖励、开发旅游商品和特色旅游产品奖励等,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6、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加快县(市、区)旅游机构整合,实行定编、定岗、定责、充实旅游管理和执法队伍,统筹整合旅游行政、事业、武夷旅游集团及相关旅游企业等各方力量。

同时,根据六条措施,制定了《关于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对各项奖补标准进行明确细化。

1、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的奖励。对在主板上市成功的旅游企业和对进入年度全国百强的旅行社给予奖励。鼓励旅游企业从“规下”转“规上”,对列入规上旅游企业统计,按营业收入比增分档奖励。

2、开发多元旅游的奖补。包括会议会展的奖励、文化旅游产品的奖励、体育休闲旅游产品的奖励、乡村旅游产品的奖励、工业旅游产品的奖励。

3、旅游企业创品牌的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新评定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饭店给予奖励。

4、引客入闽北的奖励。对旅行社组织游客在南平市辖区内游览景区给予宣传促销经费补助。对组织省外游客到闽北境内旅游包专列给予补助。

5、其他奖励。包括旅游商品奖、承办促销活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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