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文社〔2010〕18号)及《三明市文广新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文广新〔2017〕179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经研究,我县决定开展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请各乡镇文化站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1.能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
2.扎根于社会生活的文化传统,具有世代相传和鲜明尤溪地域文化特点和人文特色。
3.在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文化交流中能产生重要纽带作用。
4.能见证我县重要文化事项或失传的历史记录,及其重要发展阶段或代表人物,可提供认知我县的文化发展史或某个地区群体性文化发展史。
5.体现历史与文化多样性的民间习俗、信俗,其社会影响原则上应在三个县(市、区)以上。
6.代表所在地传统工艺和技能的特色、水平,原则上应在三个县(市、区)以上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对日常社会生活产生直接作用。
二、推荐申报材料
1.本次推荐申报工作分县级项目和市级项目。县级项目按照“尤溪县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见附1)报送材料;市级项目按照“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见附2)报送材料。申报材料要求充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报单位必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照片和录像片要达到技术要求,录像片要将项目核心特征与价值介绍清楚;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2.县级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见附件3)。
3.市级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见附件4)。
4.申报录像片:能体现项目的核心特征与价值的音像资料(5-7分钟,DVD格式)。
5.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6.申请报告。县级项目由乡镇文化站向县文广局提交本乡镇的申请报告,并附推荐项目表及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5)。市级项目由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向市文广新局提交本地区的申请报告,并附推荐项目表及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6)。推荐项目表应注明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7.公布文件。已正式公布成为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或复印件。
三、推荐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由各乡镇的文化站组织实施。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应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后,组织专家会议对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县人民政府或市文广新局报送推荐名单。
2.县直企事业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由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组织专家会议进行评审、论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县人民政府或市文广新局报送推荐名单。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确保项目质量。每个乡镇至少报送5个县级项目,市级项目不做数量要求。今后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项目原则上在此次申报的县级项目中产生。
2.在申报过程中,要重点关注有利于增强海峡两岸和海外华人文化认同的相关项目,有利于展示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项目以及具有鲜明尤溪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另外,为配合省委、省政府朱子文化品牌建设,进一步做好朱子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此次申报工作中,优先考虑与朱子文化有关的非遗项目。
3.在申报过程中,同一项目不同乡镇流传的项目,应归并申报。
4.进一步规范项目保护单位。按照文化部的要求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由具体承担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企事业单位等作为项目保护单位,并履行申报、管理、保护和传承职能。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作为项目保护单位。
五、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1.请各乡镇、县直企事业单位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尤溪县文化馆(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3月16日-18日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将组织遴选,3月31日前向市文广新局推荐申报市级项目。4月份公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3.尤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尤溪县七五路11号 尤溪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
邮 编:365100
联 系 人:蒋玉瑞
联系电话:6323480
附件:
1.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2.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3.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4.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5.乡(镇)推荐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6.县(市、区)推荐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尤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8年1月30日
附件1
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一、推荐意见:一份(原件)
1.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直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函件;
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以A4纸双面印制,代表性图片彩色印刷。
三、 电子文本:一份
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申报照片JDP格式使用CD光盘拷贝,光盘上标明申报地区、项目名称、材料目录等。并将申报书和申报照片(像素不低于5M)10张发送到文化馆邮箱whg6323480@。
四、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辅助资料:一份
(一)分布图及其他图表;
(二)CD\VCD\DVD等格式的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
(三)历史文献、书面资料等;
(四)其它资料。
附件2
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一、推荐意见:一份(原件)。
1.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函件;
2.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或市直单位的主管部门向市文广新局提交本地区的申请报告。
二、 公布文件:一份。
三、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二):一式五份,以A4纸双面印制,代表性图片可彩色印刷。
四、电子文本:一份
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申报照片JDP格式使用CD光盘拷贝,光盘上标明申报地区、项目名称、材料目录等。
五、申报录像片:一份
(一)技术要求:
制式:DVD格式。
长度:5-7分钟。
文件类型:应是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现成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录像资料。
画外音及字幕: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
录像片制作:摄制、编辑要保证质量,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变焦、距离过近或过远,摄制、剪辑技术过差,音量饱和等。
(二)录像片内容:应主要真实体现项目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过程)
第一部分:概述
概括说明项目的显著特征、杰出价值,及其社会和自然环境。
第二部分: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
通过项目文化表现形式整体过程的呈现,体现项目对相关区域和中华民族文化所具有的重大价值和重要影响。
第三部分:存续与传承状况
说明项目的存续现状及传承情况。
第四部分:保护计划
简明扼要地展示保护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步骤。
五、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辅助资料:一份
(一)分布图及其他图表;
(二)附有底片或幻灯片的照片(统一编号,并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
(三)CD\VCD\DVD等格式的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
(四)历史文献、书面资料等;
(五)其它资料。
六、申报材料总目录
包括推荐意见、申报书、音像资料和辅助资料等,需标明编号、文件名称、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姓名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和相关信息。
附件3 项目代码:
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 报 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乡镇或县直主管部门:
尤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印制
二○一八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此申报书可在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不得扩展。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600-8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类别 |
|
项目名称 |
|
申报地区 |
(具体到乡镇) |
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填写主要民族) |
所 在 区 域 及 其 地 理 环 境 |
|
||
分 布 区 域 |
(基本信息应有具体的市、县(区)概念) |
||
历 史 渊 源 |
(项目传承历史追溯) |
||
基 本 内 容 |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具体表现形态等)
|
||
主 要 特 征 |
|
||
重 要 价 值 |
|
||
存 续 状 况 |
|
||
相关 制品 及其 作品 |
|
||
传 承 谱 系 |
(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并延续至当代主要传承人)
|
||
主 要 传 承 人 (群体) |
(填写该项目当代主要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如人员、群体较多可只填写代表性传承人)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一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二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三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四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五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六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七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八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九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十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三、项目保护单位
建议 保护单位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插入“●”)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 |
|
职 务 |
|
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 |
(请粘贴复印件) |
||
保护单位有能力承担保护职责的说明 |
(有哪些县(市、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姓名、级别);有多少项目代表性资料、实物;有哪些人员专职从事项目保护工作;有多大规模的场所用以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有多少自有资金可以支持传承传播活动)
|
||
保护单位 承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填报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并同意文化主管部门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盖章: 年 月 日 |
||
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 保护工作 声明书 |
我们作为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与保护工作。 签字或盖章(个人请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请盖章):
年 月 日
|
四、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实现的保护成效 |
(包括已经采取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
|
五、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或县直单位主管部门会对该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及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相关传承人(群体)参与的广泛性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项目代码:
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 报 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县(市、区)级或市直主管部门: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制
二○一八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此申报书可在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不得扩展。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600-8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
二、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类别 |
|
项目名称 |
|
申报地区 |
(具体到乡镇) |
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填写主要民族) |
所 在 区 域 及 其 地 理 环 境 |
|
||
分 布 区 域 |
(基本信息应有具体的市、县(区)概念) |
||
历 史 渊 源 |
(项目传承历史追溯) |
||
基 本 内 容 |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具体表现形态等)
|
||
主 要 特 征 |
|
||
重 要 价 值 |
|
||
存 续 状 况 |
|
||
相关 制品 及其 作品 |
|
||
传 承 谱 系 |
(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并延续至当代主要传承人)
|
||
主 要 传 承 人 (群体) |
(填写该项目当代主要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如人员、群体较多可只填写代表性传承人)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一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二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三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四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五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六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七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八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九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十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800万像素以上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三、 项目保护单位
建议 保护单位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插入“●”)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 |
|
职 务 |
|
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 |
(请粘贴复印件) |
||
保护单位有能力承担保护职责的说明 |
(有哪些县(市、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姓名、级别);有多少项目代表性资料、实物;有哪些人员专职从事项目保护工作;有多大规模的场所用以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有多少自有资金可以支持传承传播活动)
|
||
保护单位 承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填报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并同意文化主管部门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盖章: 年 月 日 |
||
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 保护工作 声明书 |
我们作为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与保护工作。 签字或盖章(个人请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请盖章):
年 月 日
|
四、 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实现的保护成效 |
(包括已经采取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
|
保护内容 |
|
|||||
五 年 计 划 |
时 间 |
保护措施 |
预期目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障措施 |
|
|||||
经费预算及 其依据说明 |
经费预算(万元 ) |
依据说明 |
资金来源(万元) |
|||
自筹 |
地方补助 |
拟申请市级补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重要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
|||||
五、 县(市、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县(市、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
(县(市、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价值、代表性、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有针对性的描述,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市直单位推荐的项目应由市直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填写论证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市、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六、县(市、区)级文化主管部门(市直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县(市、区)级文化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会对该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及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相关传承人(群体)参与的广泛性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乡(镇)推荐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建议保护单位 |
申报书 |
申报书 电子光盘 |
申报录像片 |
其他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盖章处(乡镇文化主管部门): |
注:1.此表由乡镇文化主管部门填写,可扩展。
2.“项目类别”填写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且按照顺序依次排列。
3.“项目名称”、“建议保护单位”应与申报书中一致。
4.“申报地区或单位”填写对项目有直接管辖权的基层文化主管部门所属的地区。
5.“申报书”、“申报书电子光盘”、“申报录像片”填写“已审核”。
附件6
县(市、区)推荐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建议保护单位 |
申报书 |
申报书 电子光盘 |
申报录像片 |
其他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盖章处(县(市、区)级文化主管部门): |
注:1.此表由县(市、区)级文化主管部门填写,可扩展。
2.“项目类别”填写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且按照顺序依次排列。
3.“项目名称”、“建议保护单位”应与申报书中一致。
4.“申报地区或单位”填写对项目有直接管辖权的基层文化主管部门所属的地区。
5.“申报书”、“申报书电子光盘”、“申报录像片”填写“已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