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2020-07-27 00:00:00   来源:晋江市-政府-文化和旅游局   评论:0 点击:

2020年 7月27日

附件:

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

(晋)文催字〔2020〕第1号

晋江市嘉乐网吧(营业执照注册号:350582100233710):

本机关于2020年1月9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晋)文罚字〔2019〕第13号),要求你单位依法履行没收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用电脑设备(电脑主机32台、显示器25台、收银主机1台、监控主机1台、光猫2个),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邮政物流信息显示你单位于2020年1月13日签收。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涉及金钱给付的,请持原处罚决定书到本机关开具缴款通知书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 7月13日

本催告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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