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宁德市乡村旅游经济指标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2021-04-25 00:00:00   来源:宁德市文旅局   评论:0 点击: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宁德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了解和掌握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旅游扶贫工作成效,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宁德市乡村旅游的发展,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德市乡村旅游经济指标调查”。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

  乡村旅游界定为:以农村为地域界限的旅游各相关行业的总和。即发生在农村区域内的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的各类经营户,均为乡村旅游的统计调查对象。

  本项目调查对象分为单位和个人两种类型,具体如下:

  1、单位调查对象:以行政村作为调查对象,调查范围涵盖宁德市所辖9个县级行政单位(以下统称“县区”),具体包含且不限于以下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所在行政村及“百镇千村”三年行动计划中宁德市所申报的特色村和特色镇。

  (1)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

  (2)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3)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4)农业旅游示范点;

  (5)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6)森林人家;

  (7)闽台乡村旅游实验基地。

  (8)百镇千村;

  (9)闽台乡村旅游合作重点县;

  (10)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11)旅游扶贫重点村。

  2、个人调查对象:前往宁德市各乡村旅游点从事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旅游活动的旅游者。

  二、调查内容

  1、单位调查:包括调查对象的接待能力情况、收入情况、就业情况以及投资情况。

  2、游客调查:包括游客来源地、出行方式、交通方式、旅游花费及构成情况等。

  游客调查采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定、省统计局审批的“福建省乡村旅游经济指标情况表”。

  三、调查方法

  1、单位调查

  本项目单位调查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已经列入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农业旅游示范点、森林人家、闽台乡村旅游实验基地、旅游扶贫试点村等乡村旅游点所在行政村及各地申报的旅游特色村、特色镇等采取全面调查方式。

  抽样村确定方式:根据“农村范围”的地址编码库,把县区行政村总数减去上述特色旅游村数量后,推算出各县区普通村的乡村旅游总量,再按5%的比例进行目录抽样,若存在个别县区抽取的行政村不足3个的则补足3个。

  单位调查由县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方调查机构协助开展。具体调查开展时,由各类型乡村旅游点所在行政村、乡村旅游经济指标抽样调查行政村以及纳入国家、省旅游扶贫重点(试点)村的行政村负责填报,于季度后8日前以电子版形式、10日前以纸质报表形式(需加盖公章)报送至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乡村旅游点调查指标进行汇总后,于季度后10日前和15日前将各村数据及汇总数据以电子版形式、纸质报表形式(需加盖公章)报送至宁德市文旅局。单位调查预计将涉及约128个行政村。

  2、游客调查

  从各县区现有乡村旅游点中,分别选择2-3家游客接待量较大的乡村旅游点作为游客抽样调查样本点,预计全市共设调查点约15-20个,每个样本点每次随机调查游客约20-30名,每次调查样本量约400个。游客调查由第三方调查机构具体负责。

  四、调查频率及时间安排

  本项目每半年开展一次,其中:

  1、单位调查:各有关行政村分别于2021年7月8日和2022年1月10日前上报调查表,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汇总上报时间分别为2021年7月15日前及2022年1月15日前。

  2、游客调查:分别于2021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开展1次调查。

  第三方调查机构协助宁德市文旅局进行最终调查数据审核及调查分析报告撰写,分别于2021年7月30日及2022年1月30日前形成调查分析报告。

  五、成果提交

  《2021年宁德市乡村旅游经济指标调查分析报告》(分半年度及年度),Word格式电子版及纸质版。

  六、调查经费预算

  1、费用:总费用控制在5万元以内。

  2、付款方式:电汇方式,款项于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人应在约定付款日前开具合法正式发票并交付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再依约支付费用。

  七、招标形式:采用低价优先法。投标文件需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密封寄达。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九、本项目采购人: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9层办公室

  公告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0年4月29日

  开标时间:2020年4月30 日

  项目联系人:陈宁

  项目联系电话:0593-2567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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