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决定时间 | 立案时间 | 违规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部门 | 救济渠道 |
1 | (南)文综罚字〔2021〕第010号 | 松溪县盛世欢唱歌舞厅(陈善荣)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一案 | 92350724MA309UFGX4 | 2021年9月13日 | 2021年7月19日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 | (南)文综罚字〔2021〕第011号 | 浦城县钱柜娱乐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一案 | 91350722572988026K | 2021年9月13日 | 2021年7月19日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3 | (南)文综罚字〔2021〕第012号 | 浦城县千百渡娱乐城桂都店(普通合伙分支机构)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一案 | 913507223156958988 | 2021年9月13日 | 2021年7月19日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4 | (南)文综罚字〔2021〕第013号 | 松溪县隆升音乐会所(王丽)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一案 | 92350724MA329HP17T | 2021年9月13日 | 2021年7月19日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5 | (南)文综罚字〔2021〕第017号 | 福建盛世欢唱娱乐投资有限公司西门歌舞厅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一案 | 91350782335729223R | 2021年9月13日 | 2021年7月19日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6 | (南)文综罚字〔2021〕第018号 | 武夷山市顺夫音乐会所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一案 | 92350782MA2YNTWK35 | 2021年9月13日 | 2021年7月19日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7 | ( 南 )文综罚字〔2021〕第020号 | 政和县音皇娱乐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一案 | 92350725315308982X | 2021年9月13日 | 2021年07月20日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8 | ( 南 )文综罚字〔2021〕第021号 | 政和县音皇娱乐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一案 | 92350725315308982X | 2021年9月13日 | 2021年07月20日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