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
2021-11-05 07:00:00   来源:泉州市文旅局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文旅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监察委员会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建立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的通知》(泉司〔2021〕36号)和《泉州市司法局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泉司〔2021〕78号)精神,推进我市文化市场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文旅综执发〔2021〕1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泉州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市各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应当严格落实实施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确保包容审慎监管取得实效。

  附件:1.泉州市文化市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泉州市文化市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泉州市文化市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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