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11-26 07:00:00   来源:泉州市文旅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9日-8月2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开展巡察。2021年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制。党组认真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建立常态化的会商研究、解决问题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责任人加快落实整改任务。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部署、跟踪、推动、落实,带头抓好重要问题、难点问题的整改推进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文旅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确保有序推进。党组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根据自身职责狠抓整改落实。同时,建立整改台账,加强指挥调度,实行跟踪管理,确保逐项落实,对账销号。

(二)明确责任分工。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12项38个问题,党组反复研究讨论,逐条梳理分析,逐项对照检查,印发了《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188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求到位。各直属单位按照党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从严从实抓好整改,逐条对照、逐一销号。

(三)力求取得实效。着手建章立制,健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力求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常态长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文旅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文旅工作结合起来,继续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全力打造世界遗产典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为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贡献文旅力量。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推动文化软实力超越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高质量编制《泉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强化统筹引领。出台《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牵头推动19个专项工作,打造国家文化生态先进区、示范区、引领区。二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全力推动“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并利用申遗成功契机和热度,加大遗产点价值挖掘、展示、阐释,进一步整合泉州“海丝”文化、“闽南”文化、“宋元”文化等多元文化资源,聚焦“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品牌定位,加强对外宣传推介,持续提升泉州文旅品牌影响力。今年7月25日,“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通过持续宣传,泉州文旅品牌知名度有了大幅度提升,几天内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原创报道1000多条,同程旅行上泉州旅游关注度大幅提升。三是打造文艺精品,创排《大海承诺》《围头新娘》《海丝公主阔阔真》《安平明月》《莫邪延安颂》等一批泉州本土题材和传统文化题材作品,丰富文化艺术供给。

(2)针对统筹文物保护利用、守正创新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题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健全管理机制,组织推进《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遗产保护管理办法》《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实施细则》的制定,修订《泉州市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管理规定》,起草《泉州市私人产权文物保护利用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私有产权文物保护利用。三是加强遗产修缮保护,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启动有安全隐患文物保护修缮,钱头状元第、李贽故居、蔡襄祠、龟峰岩等一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完工并通过初步验收。泉州府文庙保护修缮工程被中国古迹遗址理事会评为2020年度古迹遗址保护优秀推介项目,2021年4月国家文物局、中国古迹遗址理事会在泉州召开现场推介会。实施18项国保“三防”工程、22处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实施22处遗产、44处国保监测融合终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文物“定线落图”工作,进一步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四是持续推进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织专家指导崇武城墙、龙山寺、德化窑址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目前《泉州府文庙文物保护规划》等4处国保保护规划已由省政府公布实施;开元寺文物保护规划》等4处国保保护规划国家文物局已审核同意,《崇武城墙文物保护规划》已经省级审查并上报国家文物局。五是进一步发挥“泉州文化云”作用,新增“泉州市博物馆虚拟历史文化展”、文化场馆、A级景区预约和线上购票等功能,并建立永久性高精度数字化文物档案,进一步丰富文化线上供给。

(3)针对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不多、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旅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会议,带动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全面学。二是制定出台《泉州市关于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扶持影视产业发展,已有7部网络剧(网络电影)通过国家广电总局备案审核,新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24家,进一步创新和丰富业态。三是成立招商小组,定期开展招商推介。策划、筛选一批文旅重点项目,今年来签约12个、总投资140.04亿元;开工9个、总投资102.57 亿元;招商项目13个、金额274亿元,进一步强化文旅项目支撑。四是指导清源山加快智慧景区、标识系统、信息导视系统提升,进一步完善配套,新增标识牌437块。五是加强“宋元中国·海丝泉州”文旅品牌营销,加大清源山、泉州古城等景区景点宣传力度,泉州古城、德化陶瓷等被列为福建省十大文化标识,泉州文旅品牌知名度和吸引力得到较大提升,今年上半年累计接待游客3989.44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52.1亿元,按可比口径已恢复至疫情前99.3%、91.4%。

(4)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落实落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巩固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推动24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改造提升;针对扣分项补短板,目前丰泽区图书馆、洛江区文化馆已完成计划进度并投用,其它县区文化场馆均已投入使用;完成晋江、石狮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旅游公共配套服务水平。推动完成泉州美术馆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纳入2021年度市级重点预备项目,2021年7月泉州正式获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二是市县两级公共文化场馆严格落实免费开放政策、确保开放时间,开展公共文化活动,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调查,对设施是否正常免费开放、是否公开免费开放项目、工作人员是否在岗等进行暗访评价,动态性督促整改,并将纳入市对县绩效评估内容形成长效机制。

2.关于落实文旅改革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文化旅游机构融合不够顺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入开展调研,牵头抓好“把握申遗历史性机遇,加快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城市整体竞争优势”重点专项任务课题研究,全局各分管领导、科室共同参与,通过“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推动“真融合、深融合”,策划生成系列专项工作,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二是制定并落实《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开展“非遗小课堂”、非遗培训体验等活动。推动非遗进景区,在泉州西街游客中心、金鱼巷、晋江五店市等融入非遗文创产品展示销售,在晋江五店市驻场演出,推动梨园戏泉州十八景沉浸式演出等进景区。加强方块协作,统筹各县资源,整合各类业态,推动文旅与其他产业融合,策划推出近40条精品线路,打造文旅新亮点。三是突出上下联动,打造永春县旅游集散中心、泉港区涂岭镇综合文化站、德化县国宝乡佛岭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文旅功能融合试点。

(2)针对市场监管执法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3名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大队负责人已参加并通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执法队伍培训,纳入干部平时考核指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文旅部线上旅游执法专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就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进行专项培训。开展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持证的执法人员均具备文化和旅游执法资格。二是全面摸清底数,全市文化经营场所809家,旅行社125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协同联动,截至8月份,市文化执法支队联合辖区新闻出版局和文旅局共检查文旅经营场所306家,立案调查4家,责令整改20家,责令停止经营活动2家,引导办证7家,联合处理投诉14件。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强化执法保证,加强日常监管与执法协作,注重跨部门横向联动。今年以来,函告移送区行政部门涉及管理问题2件;加强信息共享,通过移动执法平台上传执法检查信息146条。

(3)针对人才发展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并落实《泉州市文旅人才传承工程实施办法》《泉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人才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2021年2名文旅人才获部级表彰,评审通过298名中、初级职称,其中编剧、导演、作曲人才8名。二是加快补充和培养考古人才2021年度市申遗中心引进社科院考古文博学院汪勃教授并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市文旅局选调引进考古专业博士生1名。推动设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泉州工作站,与北大共建成立北大考古文博学院(安溪)研究中心。积极推动将我市考古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评选范畴。建立考古专业人才培养机制,选派市考古所专业技术人员1名参加国家文物局考古项目负责人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并获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个人领队资质。三是做好南音、梨园、高甲、木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扬,2021年4月,第15届全省戏剧水仙花比赛成绩优异,28位演职人员获奖,其中一等奖6名。四是落实《泉州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细则》。成立市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流程,率先在全省各地市中全面开展考核工作,目前完成全市11家国有文艺院团全部考核工作,通过考核促进我市国有文艺院团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规范管理,打造文艺精品,将更多的文艺作品奉献社会大众。创排《围头新娘》《海丝公主阔阔真》《英雄虎胆》《小金刚传奇》等一批新剧目,复排《火焰山》《连升三级》《董生与李氏》等文旅部“百年百部”传统剧目,通过创排剧目提升院团人才素质。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领导,并定期布置推动,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印发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等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形成工作报告,及时报市委宣传部和网信办。并加强与市委网信办联动,参与双周会商。三是结合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对直属各单位(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文旅领域热点问题、重点工作针对性分析研判,聚焦“世界遗产”“文旅市场”等方面,研判剖析3个风险点,并提出8条针对性措施,提前防范,筑牢防线。

(2)针对阵地管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意识形态阵地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对直属单位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把公共领域载体管理情况纳入重点,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开设泉州市文旅局意识形态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题培训班,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参加培训。二是完成网络文化市场经营企业标记建档,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岁末年初文旅市场集中执法检查、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09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183家次,立案12起,责令整改35家。开展网络文化市场集中执法检查,对中心城区网吧进行全覆盖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巡查各类网站88家次。联合中心城区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文化市场专项检查,共检查306家文旅经营场所,联合处理投诉14件。三是制定《泉州市文艺作品审读审看审听工作制度(试行)》,出台《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审批方案(试行)》,按要求落实审批4场次,严格各类报告会、研讨会等管理。泉州市图书馆、泉州市艺术馆已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强化对举办的各项社科类活动的意识形态审核。四是加强营业性演出执法检查针对元旦、春节、五一等法定节假日,统筹分组对城区营业性演出进行检查,并对重要大型演出活动进行现场监管,严查违规行为。

(3)针对舆情应急处置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文旅领域重大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快速应对处置机制,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舆情等级、保障措施等,推动舆情处置“1+N”工作机制落实到位。二是出台《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言人的设立、明确发言人职责、新闻信息发布形式、发布时间、发布内容、新闻发布会的组织以及新闻发布纪律等,有效提升文旅工作透明度。三是修订《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纪律、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等,进一步规范机关及直属单位新媒体发布“三审三校”,规范信息审校台账管理。四是成立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职责,进一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组织领导,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下属单位压力传导不到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沟通会商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支持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独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积极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沟通会商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召开内部审计整改推进会,局财务分管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及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业务归口科室负责人参加,抽查听取(第一批)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整改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整改。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1月14日-22日,各党组成员分组开展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清单75个,下发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6月15日-22日,结合第十三轮五好党支部考评验收,组织开展直属各党支部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压实各党支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基层单位主体责任。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排查在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重点项目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并明确风险等级、防控措施,推动廉政风险源头治理。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确认,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先后排查廉政风险点98个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进一步筑牢风险防范基础。

(2)针对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利用节假日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经常性开展提醒教育。组织干部前往土坑刘氏家规家训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印发《关于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开展党规政纪学习、业务法规学习、案后警示教育、廉政风险排查、谈心谈话等5项主要活动,重点对系统6名党员干部出现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受贿、交通肇事等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近期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通过廉政风险排查、谈心谈话等措施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案后整改。

(3)针对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多措并举,加强对驻在部门的有效监督。聚焦中心工作,加强对“申遗”“世中运”筹备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政治监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协调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市文旅局机关及下属13家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督促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建立联络员制度,纪检监察组人员联系挂钩重点单位,加强“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监督。二是“探头”前移,深入基层开展各项专项监督。针对监督范围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前移监督关口,深入演出团体、文博单位、文化场馆等开展重点领域一线监督。强化专项工作监督,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安全生产等专项督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三是加强学习,提高执纪审查能力。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各级纪检监察执纪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与市纪委监委部署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并采取联合交叉办案、以案代训方式,在实践中提升履职本领。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清退交通补助、继续教育费162933元并上缴国库。南音传承中心计生专干补贴7800元、执法支队多报差旅费1760元已清退并上缴国库。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市人社局、审计局专家就津补贴发放、财务规范等内容进行集中授课,进一步提升财务、人事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印发《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专项财务督促检查的通知》,部署系统各单位就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开展自查自纠,抽调财务骨干对25个单位进行全覆盖交叉检查,并邀请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指导,发现费用支出、资金列支、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等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制度未及时更新、制度操作性不强等内控方面问题,已反馈各单位落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2)针对长期出借和借用其他单位车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公车改革后,局机关不再保留车辆,公务出行全部通过公车平台派车,并严格审批程序,每次派车都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批,并由办公室复核派车,确保符合规定要求。同时,建立规范性档案,合理规划路线,做到集约、规范。

3.关于督促执行内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资产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排查,市图书馆押金收入和图书馆管理系统相一致,并无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市图书馆已制定实施《泉州市图书馆借阅证押金管理办法》,完善读者押金现金管理,开通电子收款系统,减少现金收入,每日存入账户。收取现金押金超过退证备用金时,超过部分当日送存单位实体户。二是制定泉州市南音传承中心停车场委托第三方运营方案,按程序提交产权交易中心招租,并完成招租工作。三是组织系统各单位严格对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通知》(泉财行〔2018〕315号)有关规定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台账,加强监督管理。

(2)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经核查,泉州市南音传承中心2018年《晋水向东流》舞美搭台及灯光设备租赁布置采购项目预算均于2018年10月上旬经市财政局、市文旅局批准同意,采购预算分别于2018年10月8日、16日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传审批材料备案采购计划,由该中心自行组织实施该项服务采购,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同时责成市南音传承中心今后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加强合同审核管理。

(3)针对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核查,2019年市文旅局《泉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共建共享机制》课题研究服务属限额以下自采项目,2019年1月报财政局审批后自行组织实施,经专家论证并公告,通过单一来源向泉州师院购买该研究服务。泉州师院响应文件中缺少法人代表身份证及签名。根据财政部74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该款规定情形外,一般不轻意废标处理,应通过商议、补充材料等使项目达成一致,泉州师院已补充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及签名,且上述材料并不影响采购结果确认。我局已出台《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采购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采购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全链条各环节规范管理。二是经核查,泉州市南音传承中心2017年赴葡萄牙、菲律宾交流演出均为临时任务,相关出行服务采购项目不在年初预算计划内,属追加预算项目。因经办人员工作不严谨,此类服务项目采购累计总额未统计,造成批量累计超50万元未公开招投标。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同时责成单位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加强采购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汇编《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内控制度》及内部控制手册,并严格执行。指导各直属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完善内控制度。四是以审促管,2021年8月至今正在开展第二批直属单位近三年财务专项审计。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存在应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制定《2021年度局党组中心组和党员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意见。开展《党的作风建设百年进程与精神赓续》专题网络讲座;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组织赴泉州市党内政治生活馆、林俊德将军纪念馆等开展主题党日和学习活动10余次。二是局党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心得体会抄袭问题进行通报,责令抄袭的党员领导干部重写心得体会,要求全体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学习态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对南音传承中心党支部党员主题教育心得体会原文抄袭网上文章问题在全系统通报。落实《关于建立市直文旅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约谈提醒机制的通知》,对南音传承中心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做好检查报告,组织党员重新撰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心得体会,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剖析和批评。三是结合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心得体会进行检查。

(2)针对精简文件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精文简会”工作要求,完善公文审批管理制度,对文号、用章、公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文件有针对性,加强统筹,相关工作整合统筹一份文件印发,杜绝多头向基层要数据、要材料,2021年前三季度发文与2019年同期相比减少36%。同时,规范发文程序,杜绝白头文、乱发文。

(3)针对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通过局领导挂钩走访,深入旅游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及时了解文旅发展现状,针对性协调帮助解决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旅游产品标准化创建,市、县文旅部门加强前期对标实地辅导,组织业界专家、行业协会参与检查评定工作,通过年度复核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完善A级景区退出机制常态化。三是结合创城、创卫、疫情防控、安全督查等工作,指导A级景区等文旅单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沟通协作不够顺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集体研究决策,相关会议议题提前印送参会人员,并按照规定要求,提前征求意见。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建立信息通报传阅制度,重要信息、事项、文件定期抄送各位党组成员,增强党组成员对全局工作、特别是分管以外业务的了解。加强文件流转,通过OA办文系统,提升文件流转效率和流转覆盖面。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程序,认真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参加所在局机关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和评诺、践诺工作, 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接受党内的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相互批评,确实聚焦问题和弱项,从实际入手,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班子成员积极围绕自己剖析和别人批评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关于干事创业精神有所弱化的问题

(1)针对干事创业精神有所弱化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加强经营事业单位的转制工作,开展系统各经营性事业资源整合,提高各单位市场开拓水平。根据泉委编﹝2016﹞12号精神,撤销市演管处,编内在职人员3名安置到泉州影剧院工作,人员身份保持不变;3名退休人员移交泉州影剧院服务管理。二是根据泉州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泉州文化艺术中心整体由开源公司统一运营和管护,自2021年起日常运转基本支出及业务经费由开源公司保障,并以当年度市财政批复的预算金额为标准。目前,市文化艺术中心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和资源优势,主动参与开源公司文化艺术方面的业务经营。三是旅游发展中心积极与各类文化企业开展合作,积极在非遗体验方面及文创产品策划生成合作项目。四是指导歌舞剧团、晋江高甲和掌中木偶五店市驻场演出等城市演艺项目,鼓励与泉州大剧院等场馆合作开展商业性演出,项目化推动演艺市场,主动创收,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演艺文化消费需求。

3.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问题

(1)针对未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有关制度和工作程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局对相关负责人予以责令检查。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从选拔任职条件、分析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环节逐一规范,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做到有迹可循。三是制定干部档案管理规范。选拔任用档案资料及时、完整归类建档,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谈话推荐会议推荐和民主推荐的票决情况、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材料一一收集,做到不遗漏。2020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均填写了全程纪实表,严格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2)针对局机关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梳理借用人员情况,已让长期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二是建立借调人员制度,确因中心工作需要的,按规范流程处理,并提交党组集体研究。

(3)针对招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文旅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对各项条件进行逐一审核,确保规范。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工作疏忽,没有规范严格等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4)针对编外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各直属单位建立编外人员名册报局人教科备案,纳入总量控制范围。二是制定《文旅系统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对系统编外人员的招考报批、考核奖惩、日常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三是严格合同用工审批。市委编办已核定合同工编制数的单位有:市打城戏传承中心、市艺术馆、市图书馆、市考古所、府文庙、天后宫、文保中心。其他单位的用编数正征求意见报编办沟通中。在用工程序上,在市委编办核定的编制数内,由各事业单位申报招聘方案,报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今年来,打城戏传承中心在编办核定职数范围内招聘编外合同工17人。

(5)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核查517人次未经审批出国(境)人员情况。(1)因公赴台324人次,均有审批。(2)因私事出国(境)有审批的183人次,巡察时没有及时提交审批资料或材料缺漏。(3)因私事出国(境)没有提供资料或材料缺乏的10人次。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相关负责人和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人员7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市文旅系统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制度》、建立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备案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借出还入登记库,从制度上规范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出国(境)审批规定,坚决防止因公通过因私出国(境)办理手续现象发生。

(6)针对干部违规兼职数量较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核查。有10人次属在省文联所属的群众团体兼职,不属违规。有1人次兼职手续目前还在市委组织部报备沟通中,未正式兼任,因工作失误提前建库。其他65人次,审批手续不齐全,已补充相关材料,责成相关单位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另有21人次未审批违规兼职,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辞去相关兼职职务。二是经核查,下属6名在编人员系会计、文博管理、计算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为相关单位提供会计、考古资料整档、学籍数据库和机房管理提供劳务。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财行〔2016〕508号),相关人员劳务费没超出标准。已责令不再兼职并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系统人员兼职管理。三是健全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市文旅系统干部社团兼任职务的通知》,规范社团兼职报批工作。四是建立台账。建立干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备案台账,开展摸底,重新登录造册,对于同时兼职2个以上职位17人次责令辞去相关职务。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党建压力传导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广应用“三合一”机关党建工作体系,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海丝先锋”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策划举办特色党建项目竞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党建活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策划“百名党员忆峥嵘岁月献礼建党100周年”专栏、“党史悦读分享会”“泉州市红色记忆展”等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二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认真开展好2020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抓实调研、述职、评议、考核、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加强对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的审核,坚决杜绝文风不实、消极应对等形式主义问题。跟踪落实好整改工作,推动基层党支部书记落实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按照《关于建立市直文旅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约谈提醒机制的通知》,规范约谈机制。针对南音党支部心得体会抄袭问题,已约谈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责成认真做好检查报告。

(2)针对党组织换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增强党务干部制度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建立直属各党支部换届工作管理台账,及时督促提醒,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或提前换届的要从严把关,督促履好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各党支部都已经完成换届,加强对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审核,严格落实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比例要求。发挥好党员大会议事决策功能,严格落实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16个党支部均已完成换届工作。四是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党委。

(3)针对基层党组织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筹备艺校党总支组建工作,向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申请,9月份已获批,正在按程序组织相关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小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小组设置,明确党小组职责任务和党小组组长、副组长选配要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等8个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完成党小组设置。

(4)针对发展党员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近年来发展党员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合理制定工作计划,今年来已接收预备党员5人,上报上级预审的发展对象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1名。二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指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以及发展党员各类表格、报告等文书填写要求、模板,规范发展党员会议记录、请示报告等文书,方便党务干部实操使用。三是经核查,歌舞传承中心党支部党务干部未及时记录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在补记录时出现时间记录错误,已责成歌舞剧团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会议记录管理,对发展党员会议不规范的按程序补充完善。

(5)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会议、活动召开的程序、要求和相关会议记录要素,严肃、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动作”。二是制定《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三是制定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党费收缴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党员加强党费收缴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开展2017年6月以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重点对党费计算基数偏低、预备党员党费收缴、离退休党员迟缴、漏缴等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严格复核直属16个党支部2021年度党员月党费核算工作,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共补缴党费57320.2元。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整改责任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全面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组织推动。建立定期研究推动工作机制,每周三定期跟踪进展情况。同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2)针对安排布置多、跟踪问效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二是3月5日召开内部审计整改推进会,局财务分管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及驻局纪检监察组、业务归口科室负责人参加,抽查听取(第一批)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内部规章制度可操作性不强、更新不及时以及支出管理、账务处理、合同管理、资金列支、会计核算、易耗品资产管理等不够规范问题予以分析指导并督促各有关单位结合财政局专项财务督促检查反馈情况,落实完成整改。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内控制度,推动财务管理规范化。三是考古所多发放考古补贴5820元,出租车费1820.2元已清退回国库。考古所1月21日召开专项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7项。四是完善并落实相关制度,修订采购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

(3)针对整改常态化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从源头上,制度上解决顽瘴痼疾,修订完善管理制度25项,编制《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制度汇编》,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抓平常抓长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细则》,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制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基层党组织主要责任、检查考核、结果运用等,层层传导党建压力。印发《关于建立局党组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建立党组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确定挂钩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联系点1-2个,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压力传导,压实基层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解决机关党建压力传到不到位问题。三是2020年7月至12月开展专项财务督促检查,对25个直属单位进行全覆盖交叉检查,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逐一督促整改。关于巡察指出的违规报销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已全面清退整改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5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诫勉谈话2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33人,谈话提醒15人。

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人。

对原泉州艺术学校校长李启鸿出入境审批材料不完整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泉州艺校学校团委书记许思颖出入境审批材料不完整、更改出国境时间未报备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统筹文物保护利用、守正创新存在薄弱环节事项。

存在问题:把文物“保护好”仍有短板,涉及私人产权的文保单位至今未出台有效管理办法,2019年晋江市钱头村状元第发生火灾事故被国家文物局通报。一些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存在以专项资金层层拨付代替工作落实的现象,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未完成整改原因:《泉州市私人产权文物保护利用暂行规定》正在征求意见。有些规划编制还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组织专家和华侨大学法学院对《泉州市私人产权文物保护利用暂行规定》进行完善,依法依规进行组织发布。对资金已到位的,加快推动编制工作落实。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关于共文化服务保障落实落细不够事项。

存在问题:市级美术馆尚未建成。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市美术馆刚纳入2021年度市级重点预备项目,且市科技馆尚未移交场地,因此还需要时间进行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论证协调,推动科技馆尽快搬迁并移交场地,并加紧实施改造方案,推动整改。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 关于文化旅游机构融合不够顺畅事项。

存在问题:机构改革后,市文旅系统未完全摆脱各自思维惯性,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合而未融”“融而不畅”等情况,各职能方块协同协作、上下贯通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未完成整改原因:文化和旅游“真融合、深融合”还需继续深化推进。

下一步整改措施:以开展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培养创建5个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在培养的过程中,不断提升文旅融合发展意识,加强上下联动、协同发展,以点带面,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四) 关于人才发展机制不够完善事项。

存在问题:落实人才“港湾计划”成效不够明显,至巡察时市直文旅系统属泉州市第三层次以上人才7人,无第一层次人才,文物考古人才匮乏,新一代编剧、导演、作曲人才紧缺。

未完成整改原因:人才培养工作需长期推动。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泉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人才三年行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五) 关于成立艺校党总支事项。

存在问题:市直党工委2014年2月批复成立艺校党总支、2019年3月批复成立机关党总支,至巡察时仍未完成组建工作。

未完成整改原因:6月10日,艺校党支部已向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呈报《关于成立中共泉州艺术学校总支部委员会筹备工作小组的请示》(泉艺党〔2021〕17号),9月份刚批复。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组织程序做好成立艺校总党支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文旅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并建章立制,力求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并结合业务实际,继续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全力推进世界遗产典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114738;通信地址:泉州市交通科研楼C栋南门厅804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swljbgs@

中共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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