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 最高奖励300万元!
2023-10-13 14:28: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9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充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法》指出,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

省人民政府设立山西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该奖的提名、评审和授奖,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技术创新奖等类别。其中,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作出重大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个人。

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候选者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提名:在晋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近十年山西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的前三位完成人,近十年山西省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获奖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符合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组织机构。

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每人奖金数额为30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每项奖金数额,特等奖100万元,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科学技术合作奖每项奖金数额,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企业技术创新奖每项奖金数额为60万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