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人才政策十条(试行)
2024-01-16 10:35: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11月26日上午,长沙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局)举办“汇聚磅礴力量 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系列人才活动。据悉,日前,《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人才政策十条(试行)》正式印发。具体内容如下:


《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人才政策十条(试行)》


为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专项制定人才政策十条。本政策适用于在市域内的重大实验室和创新研究院、研发型企业、企业内部建设的研究院(研发中心、实验室)、高校院所在长沙自主建设和与市域内企业联合建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专职从事研发工作的人才。

   01   

新引进的国际级科技与产业顶尖人才,给予200万元奖励补贴和200平方米全额购房补贴。对能实现成果转化并推动产业发展的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  

  02  

每年遴选5个左右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10个左右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根据投资力度和落地成效,最高分别给予100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

   03    

三类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长沙市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04    

柔性引进掌握核心技术的国际及国家级领军型研发人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在长沙工作60天以上,且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的,可认定为长沙市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长购买首套住房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05    

已在长或新引进从事研发工作的博士,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作用发挥突出的可享受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待遇。符合引进条件的可申报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优先评定。

06    

已在长或新引进从事研发工作4年以上的硕士、本科或工程师研发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作用发挥突出的可享受所在区县、园区骨干人才服务政策,统筹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已在长或新引进从事研发工作6年以上的硕士、本科或工程师研发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作用发挥突出的可享受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待遇。

07    

鼓励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连续两年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达到5%以上且上年度达到1亿元、5000万元的,每年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认定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名额4个、3个;连续两年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达到20%以上且上年度达到1000万元、500万元的,每年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认定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名额2个、1个。

08    

鼓励用人单位引进研发人才,研发人才数量达到2000人、1500人、1000人的,每年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认定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名额6个、5个、4个,年度内研发人才数量增加5%以上且研发人才总量达到500人、300人、150人的,每年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认定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名额3个、2个、1个。

09    

鼓励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在长转化,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实际成交金额达到5000万元、2000 万元、500万元,且固定资产投资或收益达到3000万元、1000万元、400万元的,研发团队主要负责人可分别认定为长沙市BCD类高层次人才。

10    

新引进掌握核心技术、能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难题并产生实际效果的研发人才(非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持股超过10%的股东),连续两年以上薪酬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可认定为长沙市C类高层次人才。

本政策自2023118日起施行。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负责对未尽事宜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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