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祛除痣要多久才能恢复
2024-05-06 17:51:34   来源:中草药协会   评论:0 点击:

  •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欧洲从十五世纪开始,就对“巫术”有强烈的排斥,这股镇压“巫术”之风一直持续到十七世纪中期才有所消退。在这场活动中,人们将矛头几乎都指向了女性——女巫,对“女巫”这一群体展开了大规模、残忍的猎杀。欧洲人为什么如此近乎疯狂地执着于镇压、猎杀“女巫”呢,大致有以下两点原因。

    一是因为宗教信仰。在欧洲,黑色代表着死亡,而巫术又代表黑色笼罩,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正处于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人更是无条件相信巫术神话。1848年,猎巫运动开始,宗教徒们开始疯狂猎杀巫师,甚至用火刑等惨绝人寰的方式逼迫他们承认自己是巫师。1850年,一个宗教判官编写了一本《女巫之锤》,详细介绍了识别女巫的方法,从那以后,遭杀害的巫师数量急剧飙升,人们越来越相信巫术的黑暗力量。

    二是因为当时欧洲社会自然灾害严重,仅靠人的力量已经不足以解决难题,人们束手无策,于是将罪过都推到象征黑暗力量的巫师身上,让巫师成为替罪羊。而且女性在欧洲一直被认为是不祥之物,代表着邪恶,男性代表力量、强大,所以女性往往遭受的迫害要比男性多得多,是最大的受害者。当时许多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都成为人们泄愤的工具,他们受迫害的手段极其残忍,许多人被活活烧死,或者直接扔进河里淹死。

    西欧的中古世纪神学成为了当时唯一的意识形态,而魔鬼乱世的说法大行其道,如果发生了天灾人祸,宗教人士便会认为是有邪恶力量在做祟。开始了迫害女性的运动。



    猎巫运动的起因

    宗教改革时期的天主教和新教在利益分配上产生了巨大的矛盾,从而引起了激烈的教派斗争,各个宗教之间的对立愈发严重,为了打击对方,互相指责对方为巫术,在1484年罗马教皇颁布了敕令;女巫因为十恶不赦、荒淫无道,所以不可饶恕。随即所有的神职人员都投入到了镇压女巫的运动中去了。

    女巫的判定方法

    首先是根据“魔鬼标记”选定人员。也就是身上有胎记、斑点、疤痕、老茧的人,然后剃除其身上的所有毛发,用利器刺入选定女性的标记内,如果受刑人没有感到疼痛或者流血,如此就判定为女巫。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水试验”。

    根据所谓的女巫将灵魂交给了撒旦,所以身体要比普通人轻一些。于是被选中的女性被捆绑住了手脚放入了水中。如果上浮即为女巫,下沉便无罪过。但是可笑的是下沉着多数溺亡了。

    对女巫的处罚

    如果被判定为女巫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恐怖的刑法;监禁、侮辱、拷打、劳役。

    之后开始对“女巫”审讯,如果女巫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过,那么将会被开除教会,绑在柴堆之上,活活烧死。

    倘若“女巫”坦白承认自己的罪过,那就直接处死,免受火刑折磨。

    这一运动的产生和当时的西欧社会背景关系甚大,出了上面说的宗教之间的争权夺利之外,也有战争、黑死病、小冰川时期的影响。这些事情带来了粮食的减产人口的死亡等等,极大的刺激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因此相对弱势的女性群体成为了社会压力释放的对象。

    一提到“女巫”,人们的眼前就会出现在黑斗篷下面,一张皱纹密布的脸和弯钩状的鼻子。手持魔杖,随身携带一个水晶球,衣兜里装着永远也用不完的魔幻药粉,身边紧跟着一只若即若离的猫。

    她们总是在黑暗的夜晚,悄无声息地骑着一把破扫帚,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到处为非作歹,给人们带来噩梦和灾难。

    在数百年的演变过程中,女巫成了邪恶、黑暗和暴力的代名词,甚至女巫就等同于死亡。

    (影视中的女巫)

    在15世纪至18世纪的欧洲,曾经爆发了一场持续了近300年的“猎巫运动”。在这场疯狂的猎杀风潮中,数十万女性遭到迫害,近十万“女巫”被处死。在人口只有6000人左右的德国小镇班贝克,3年间就有600名“女巫”被杀害;坐落在美丽的莱茵河畔的维尔茨堡小城,同样也只有约6000人,5年间被认定为“女巫”而丧命的达到900人。

    为什么会爆发如此大规模的“猎巫运动”呢?这和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很大的关系。

    首先,中世纪的欧洲,天灾人祸不断。

    15世纪的欧洲,由于气候变化,导致农业大幅欠收,饥饿伴随着瘟疫肆掠欧洲大地。加上英法的百年战争,以及宗教之间的势力争夺,这一系列的危机,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百姓之间彼此缺乏信任感,相互敌视。

    人们不约而同地将这些痛苦的根源指向了女巫,因为女巫是魔鬼的信徒,发誓效忠于魔鬼,所以,女巫自然就成为了替罪羊。

    其次,教派之间的争斗也是导致“猎巫运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一时期,不断兴起的新教对天主教造成了很大的冲突,不同教派之间为了争夺信徒,产生了激烈的教派斗争。互相指责对方为“巫术”,都曾发起过针对对方教派的“猎巫运动”。

    (猎巫运动)

    这期间一共发生过两次大规模的“猎巫运动”。

    第一次发生在1480到1520年之间。

    1484年,教皇英诺森八世率先发布了缉捕女巫的谕令,吹响了迫害女巫的号角,各地针对女巫的案件频发,大量的女巫被投进监狱,饱受折磨。两年后,两位宗教判官英斯蒂道里和斯伯伦吉编写的《女巫之锤》,更是被视为猎杀女巫的基本手册,将“猎巫运动”推向了高潮。

    这期间,在德国科隆被处决的女巫就达2000人。不少女巫被株连九族,满门斩杀,个别村庄的女人甚至被杀光。

    第二次“猎巫运动”发生在1580至1670年间。

    这次的波及面更广,涉及人数更多,迫害手段更残暴,大规模的猎杀事件频发,无数的女人被绑上了熊熊燃烧的火刑架。

    英格兰的马修?霍普金斯,因其在一年内将60多个女人送上了火刑架,而被冠以“猎巫将军”的称号。

    那么,教会的法官又是如何认定女巫的呢?

    (教会的法官)

    一是水验法。将嫌疑女人手脚绑上石头,丢到水面上,如果不下沉,那就证明撒旦不愿他的信徒死亡,用魔法保住了她的性命,此人必定是女巫无疑。如果沉入水底,那此人就是清白的。因为在基督教中,水是用来洗礼的圣洁之物,上帝不会用水来拥抱女巫。

    二是寻找“魔鬼标记”。人们相信,只要和魔鬼接触过的女巫,一定会在身体上留下记号。因此,法官会要求嫌疑人脱掉衣服,全身赤裸,甚至剃掉嫌疑人全身的毛发,仔细寻找魔鬼留下的痕迹。一旦找到后,他们就会用尖锐之物戳刺。如果嫌疑人毫无知觉,则断定这个人就是女巫。

    三是采用观察法。如果嫌疑人太瘦,就说明她能在黑夜里飞行。如果一个女人长期独居,或是处子,性格孤僻,甚至满脸皱纹,身边有猫,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女巫。

    对女巫的刑罚也是相当残暴的。

    如果嫌疑人主动承认,并揭发其他人,那就坦白从宽,只投入监牢,可以保住性命。如果死不认罪,那一律处以火刑。将女巫绑在火刑架上,下面堆上柴火,让熊熊大火吞噬“魔鬼”的肉体,让光明驱散女巫带来的黑暗。

    这场席卷欧洲300年的“猎巫运动”,充分暴露了人类野蛮与畸形的一面,书写了人类文明历史血腥而凝重的一笔。

    (参考资料:《巫师与猎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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