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做好立改废工作,我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公布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宣布废止5件(见附件1),宣布失效6件(见附件2),继续有效23件(见附件3)。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