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意见
2016-10-16 23:15: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意见

厦府﹝2015﹞1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实施互联网+战略和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统筹规划

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设立自贸区的重大机遇,全面落实数字福建总体战略和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科学编制、精心组织实施互联网经济发展规划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经济成为美丽厦门建设的新引擎。力争到2016年,形成一批互联网+示范应用项目,建成一批互联网服务平台。力争到2018年,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建成若干互联网经济的特色产业园区。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互联网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经济年均增长率25%以上,总规模超过2000亿元。

二、突出发展重点

(一)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自贸区政策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健全跨境电商公共平台和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推动本地电商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培育和建设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推动传统商贸业深化电商应用,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来厦设立区域运营中心。

(二)云计算与大数据。推进闽台云计算产业示范区建设,推动交通、旅游、教育、健康医疗等行业和面向中小企业、产业园区的云平台建设,加快培育网络教育、远程医疗、网络旅游、远程监控、中小企业信息化等云服务。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深化经贸、科技、文化、金融、健康等信息资源库建设,推动政务、生产、流通、公用事业等领域大数据应用,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培育和发展信息安全产业,加快引进国内信息安全龙头企业,提升我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水平。

(三)数字内容。推进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和海峡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建设。做强三大运营商动漫产业基地,吸引内容、渠道、版权合作伙伴落户厦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文化遗产和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促进动漫游戏产业与工业、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发展数字阅读、网络视听、数字影视、数字出版等新兴媒体,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市建设数字内容产业基地。

(四)互联网金融。推动本地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企业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企业加快发展,支持更多企业积极争取第三方支付牌照和互联网支付牌照,跨地域、多领域拓展业务,提高交易规模。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依托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在线支付、电子支付、跨境支付和移动支付等业务,稳步发展网络保险、网络基金等业务。

(五)工业互联网。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全流程生产协同和综合集成,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行业协同平台。加快智能仪器仪表、新型传感器、工业机器人、数控一代装备、工业软件等智能制造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工业自动化通用技术、信息物理融合系统(CPS)等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着力打造工业4.0。

(六)移动互联网。支持本地知名互联网社区和社交网络平台建设,发展面向不同应用和适合不同人群各具特色的社交网络+电子商务业务。推动智能手机、车载终端等智能终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大力发展手机游戏、手机电视、移动导航、手机阅读、移动旅游、移动电子商务等移动应用,抢占互联网服务新领域。

(七)物联网产业。加强射频识别、传感元器件、北斗终端、基带芯片、无线传感器网络、穿戴式智能设备等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加快物联网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北斗导航、位置服务、空间地理信息等产业。优先发展车联网、船联网、智能家居、人体感知、智慧城市等集成应用,深度推进在环境监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应用。

三、加大专项扶持

(八)强化资金扶持。市级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生产性服务业、科技等扶持资金重点向互联网经济倾斜,并集中用于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平台建设、公共服务补助、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孵化项目、人才引进培养、龙头企业培育引进、初创企业补助、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市场开拓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九)强化创业扶持。推进各类互联网创业孵化器、加速器的建设,加快构建"众创空间"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促进创业者与市场、资本充分对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级相关产业扶持资金采取资金资助、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每年扶持一批重点孵化项目,支持孵化器建设和举办互联网创业创新大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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