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乙方: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JSXZB[DY]2017018-1的互联网经济创业(从业)人员网络培训平台课程教材开发使用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1 | 199000 | 无 |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合格 | 针对开发资源,报价人提供一年期基础资源维护服务。包括基础文字及页面维护。 | 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 邓孝峰/0591-87602864 |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 13901047274 | |||||
合计: | 199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玖仟元整(¥19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4层;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课程名称:零基础自媒体实操课程 5.2课程指标:招标文件规定的教学内容设计及技术指标等 5.3课程时长:每节课时长不少于5分钟,每门课总时长不少于200分钟。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采购人对中标(成交)人项目服务分阶段进行验收。如果提交验收的项目涉及验收指标任何一条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予认可,采购人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需及时改进。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通知甲方重新验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成交)人负责。如果连续三批次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成交)人负责。 (2)采购人在验收中检出的所有错误,中标(成交)人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提交甲方验收。 (3)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成交)人须将全部软件、媒体、过程管理文档等数据提交给采购人,并完成测试、部署工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1, 支付比例(%):100, 支付期次说明:课件经专家评审通过,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款总金额的80%,余款在三个月后一次性付清。a.付款申请。b.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国家法定发票。c.买方签署的“验收报告”。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签约的任何一方,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一方的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行为。 10.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3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侵害了学员的相关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了国家及政府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均视为违约方单方面违约,应由其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引发与第三方纠纷,致使守约方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守约方有权要求有违约方赔偿其相应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制止违约方违约行为所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就全部财务损失和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甲乙双方协商拟定。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 乙方: |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A座三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许莉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黄蕾 | |
联系方法: | 0591-87602864 | 联系方法: | 1390104727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花园东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200148119100031463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