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第二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科(推广)函〔2021〕3号﹜文件精神,我县张珍同志符合第二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6日至7月22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8753035
附件:张珍同志“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推荐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6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第二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科(推广)函〔2021〕3号﹜文件精神,我县张珍同志符合第二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6日至7月22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8753035
附件:张珍同志“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推荐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