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关于新一代移动终端智能制造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2021-02-09 11:51: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了新一代移动终端智能制造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一代移动终端智能制造基地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沃特沃德信息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高度重视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先后发布了《中国智能制造“十三五”规划》《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提出要加快智能装备和产品的研发应用,逐步实现生产数字化、产品智能化和生活智慧化。本项目将打造一个集智能手机、智能机器人、可穿戴智能设备等多种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生产制造于一体的基地,与泰衡诺移动终端营运中心战略基地重点产业项目相比,本项目产品类型更加多元化,不再局限于智能手机生产。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龙华区移动终端制造业集聚度,带动龙华区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制造及软件开发等移动终端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发展,帮助龙华区智能制造产业“补链”“强群”。此外,项目意向用地位于龙华区数字经济圈桂花区块内,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区块发展能级,加速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对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打造“数字龙华”有重要示范带动意义。

  (二)可行性:

  随着5G时代的到来,高速物联将成为现实,具备数据高速传输特点的5G智能手机、智能机器人、可穿戴智能设备等移动智能终端在高速物联中应用将非常广泛,项目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本项目完全成熟后预计创造各类就业岗位约6000个,集聚中高端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形成年产值超百亿,贡献年税收超亿元,对推动龙华区乃至深圳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我区产业发展定位,且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我市无自有产业用地和用房。

  (三)建设内容:规划建设高端智能制造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实验检测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

  (四)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3.24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1.33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0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A0610智能手机、手持平板电脑、移动电子书终端、移动电视、手机电视、车载智能终端等新一代移动终端设备。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该产业类型属于适用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为0.5。

  (二)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三)生产技术: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母公司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窄带物联网(NB-IoT)设备的通信切换方法和系统、卫星信号搜索方法和装置、语音翻译方法和装置等专利技术。

  (四)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母公司产品生产通过了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9000万元/公顷。

  3.产出效率:用地产出(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7000万元/公顷。

  4.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年增加值)≤0.05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324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业用地(M1)。

  (三)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1133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2.项目所有建筑面积(除公配设施外)全部限自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直接转让、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19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浏览查询:

  深圳政府在线(/)

  龙华政府在线(/)

  联系人:赖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23336079、23336028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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