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1-08-05 12:24: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装备〔2021〕362号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智能制造发展,加强智能制造服务体系与服务能力建设,现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包括智能制造服务企业和具备市场化服务能力、能够从事市场化服务的智能制造科研机构,具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3000 万元以上(行业公认在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服务智能制造方面有突出成效的服务机构可适当放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诚信守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4、申报单位应具备提供咨询规划、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运维服务等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在主要服务领域形成3个及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示范性强的场景案例,在关键技术装备、软件、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工艺和关键零部件的集成优化等方面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其中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技术相关的授权专利不少于6项(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与智能制造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少于 10 项,且近 3 年内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严格的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发布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规定条件的,优先参与遴选。

二、有关要求

1、请申报单位编制《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申报书》(见附件1),向所在设区市工信局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请各设区市工信局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并于8月31日前向省工信厅正式行文上报申报书(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2)等文件,电子版文件发送至407107252@,逾期将不予受理。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申报单位的相关材料由所在设区市工信局统一报送。

3、请各地指导辖区内往年入选的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加强典型场景案例梳理,并填写《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典型场景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经审核盖章后,于8月31日前一并报送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省工信厅将根据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典型场景信息采集情况,有序组织相关机构参加智能制造进园区、进集群等专题活动,提高智能制造供需对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

1. 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申报书

2. 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申报汇总表

3. 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典型场景信息采集表

4. 苏工信装备〔2021〕362号 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重要提示

请各地区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认真进行审核,于8月24日(星期二)前行文上报,并将申报书(一式两份)、申报汇总表(盖章)、信息采集表汇集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推进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智能制造推进处邮箱。

联系人:李士杰、余天石

联系电话:81821684、8182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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