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加快立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2020-10-19 00:00:00   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评论:0 点击:

昨日,《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 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 立法听证会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15 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针对自己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建议。绝大部分听证代表认为《条例(草案)》已比较成熟,希望尽快通过实施,进一步保障我市道路行车安全,为合法合理使用电动自行车提供便利的条件和环境。

全市存量合标电动自行车约 16 万辆

听证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条例起草小组副组长袁惠兰介绍,《条例(草案)》起草完毕后,起草小组先后赴省内兄弟城市考察,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还分片区召开了 5 场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此次听证会是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程序和环节。

据介绍,我市自 2007 年 8 月实施经省政府批复的 " 禁电 " 政策以来,公安部门每年均查扣一大批电动自行车。由于电动自行车具有经济、便捷的特点,可以满足部分群体交通出行需求,出现屡禁不止的情况。目前,全市存量电动车约 160 万辆,其中合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占十分之一左右。与此同时,我市涉电交通事故数量逐年上升,导致死亡人数也逐年上升。

近年来,随着国家 " 放管服 " 改革不断推进,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放开电动自行车上路,成为重要的改革方向。为适应我市放开电动自行车上路形势需要,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夯实制度基础,开展了该专项立法活动。

听证会围绕《条例(草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车辆及蓄电池回收,登记、变更、注销,上路行驶条件、通行规则、禁止行为、购买保险,停放、充电场所及相关停放、充电的规定是否合理等六个方面开展听证。

代表意见建议得到现场回应

参加听证会的 15 名听证代表包括政府部门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村(居)委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电动自行车协会代表、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使用者代表,非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代表、律师代表等。

听证会上,绝大多数听证代表认为《条例(草案)》已比较成熟,希望条例尽快通过实施,进一步保障我市道路行车安全,为合法合理使用电动自行车提供便利的条件和环境。

其间,部分听证代表围绕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和充电装置、保险购买以及佩戴头盔等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起草专家组对他们的意见建议一一进行现场回应。

听证会主持人、市司法局法规一科科长周赟表示,将综合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考虑吸纳,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接下来还将按照程序继续进行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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