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项目之二: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招标的施工项目
2006-09-07 00:00:00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评论:0 点击:

审批类型:核准
许可依据:
《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的暂行规定》(泉政文[2003]352号)第二条
办理程序 窗口收件处理-招标办提出初审意见—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分管副市长签发-打印盖
申报材料 1、招标项目资金来源的有关材料;
2、证明招标项目属技术特别复杂,不宜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的有关材料。
承诺时间 10个工作日(不包括送分管副市长时间)
收费标准 无
窗口单位 泉州市发改委
窗口电话 2213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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