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的通知
2018-11-05 00:00:00   来源:德化县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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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8年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据统计,2018年省级科技特派员乡镇覆盖率超过2/3,其中南平、漳州和三明三个设区市超过90%,少数地方不到1/3,工作推进很不平衡。根据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视频会议和现场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方式

要跨界别、跨区域选择科技人才,广开科技特派员选认渠道,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拓展,推进“三产”融合,着力打造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升级版”,引领和带动乡村振兴。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负责选拔推荐在属地范围内已经为当地农户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科技人员作为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经设区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报送省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科技厅)。

二、选认对象

选认对象须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均可)、不限服务领域、不限名额。选拔推荐对象与已参与本年度《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科技人员不重复。本批次不开展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的选认工作。

三、选认流程

选认对象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注册,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后,在线提交设区市科技局。设区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选认对象审核后,在线提交省科技厅。

四、工作经费补助申请

(一)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选认对象均可申请工作经费。请登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详细填写相关信息。此项补助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福建省科技特派员补助不重复。

(二)申请补助标准:2万元/人

五、其它事项

(一)登记注册时间安排

科技特派员登记注册:11月1-9日

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时间:11月10-15日

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时间:11月16-21日

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后,通过系统打印个人科技特派员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农业科技处。

(二)注意事项

各市、县(区)应统筹兼顾,既努力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所有乡镇全覆盖,又要计划好明年的工作。

服务本单位的科技人员,不作为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联系人:罗铭 电话:0591-87882948

黄标 电话:0591-87881277

2018第二批省级科技科技派员认定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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