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培育新增长点奖励(含新上规模企业及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企业奖励项目)135家企业共计1025万元(详见附表1)。
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省外招标中标奖励项目22家企业49个项目共计559.42万元(详见附表2)。
省外招标中标奖励项目22家企业专家评审后需进行专项审计。根据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经信委《龙岩市市级工业创新转型稳增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龙财企〔2017〕22号)第十条规定,拟奖励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需提交由当年福建省财政厅公布的优选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签章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拟奖励资金在30万元以下的,需提交由当年福建省财政厅公布的优选库或在龙岩区域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签章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请各企业于2017年7月25日前向市经信委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二份。
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电子商务奖励项目5家企业共计21.26万元(详见附表3)。
四、铁合金及水泥企业用电奖励项目14家企业共计517.39万元(详见附表4)。
现对以上拟奖励(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7年6月 28日至2017年7月 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市经信委运行科 3293236 3293235
市财政局企业科 2321577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