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市级第二批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项目资金奖励的公示
2017-06-28 00:00:00   来源:龙岩市武平县经信   评论:0 点击:

根据龙岩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一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5〕1号)、《关于开展工业企业“降成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6〕28号)精神及《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推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一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龙经信〔2015〕12号)、《关于印发我市部分铁合金及水泥企业用电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龙经信运行〔2016〕74号)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条件,经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经信、统计、财政部门初审推荐,市经信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拟对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以下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奖励(补助):

  一、积极培育新增长点奖励(含新上规模企业及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企业奖励项目)135家企业共计1025万元(详见附表1)。

  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省外招标中标奖励项目22家企业49个项目共计559.42万元(详见附表2)。

  省外招标中标奖励项目22家企业专家评审后需进行专项审计。根据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经信委《龙岩市市级工业创新转型稳增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龙财企〔2017〕22号)第十条规定,拟奖励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需提交由当年福建省财政厅公布的优选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签章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拟奖励资金在30万元以下的,需提交由当年福建省财政厅公布的优选库或在龙岩区域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签章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请各企业于2017年7月25日前向市经信委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二份。

  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电子商务奖励项目5家企业共计21.26万元(详见附表3)。

  四、铁合金及水泥企业用电奖励项目14家企业共计517.39万元(详见附表4)。

  现对以上拟奖励(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7年6月 28日至2017年7月 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市经信委运行科 3293236 3293235

  市财政局企业科 2321577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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