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2017-06-30 00:00:00   来源:泉州永春政府   评论:0 点击:

永仙政〔2017〕61号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根据永财农[2017]132号文件通知精神,现下达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按县国土部门核定我镇2016年耕地面积9057.45亩作为补贴资金分配下达的依据,补贴标准为每亩57.83元。

  二、资金兑付

  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委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春县支行通过“一折通”方式代理发放兑付。

  附件:仙夹镇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仙夹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仙夹镇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村别

面积

标准

金额

夹际

1756.01

57.83

101550

东里

1660.64

57.83

96034.5

德田

715.64

57.83

41385.5

美寨

1240.45

57.83

71735

龙美

1977.07

57.83

114334

龙水

373.97

57.83

21626.45

龙湖

1012.59

57.83

58558

山后

321.08

57.83

18568

合计

9057.45

523791.4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