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工业投资奖励的通知
2021-02-26 00:00:00   来源:厦门市工信局   评论:0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工业投资奖励的通知   各企业:   为加快惠企政策兑现,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根据《关于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厦府办(2018)87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厦沧经(2018)39号),现启动2020年度工业投资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5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奖励资格)。   二、政策内容   《关于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厦府办〔2018〕87号)文件规定:“2018-2020年每年对完成年度工业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当年度纳入所在区(火炬)统计投资额分档奖励:完成3000万元(含)-5000万元投资的,奖励5万元;完成5000万元(含)-1亿元投资的,奖励10万元;完成1亿元(含)-5亿元投资的,奖励15万元;完成5亿元及以上投资的,奖励20万元。单家企业所在区(火炬)获得的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所需奖励金由市财政承担,由投资纳统所在区(火炬)审核兑现。”   《关于印发的通知》(厦沧经(2018)39号)文件规定:“2018-2020期间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对企业当年在海沧辖区内完成500万以上(含)、1000万以下工业固投量的,奖励1万元;对企业当年在海沧辖区内完成1000万以上(含)、2000万以下工业固投量的,奖励2.5万元;对企业当年在海沧辖区内完成2000万以上(含)、3000万以下工业固投量的,奖励3.5万元。”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2020年工业投资奖励条件如下:   (一)奖励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   (二)企业2020年纳入海沧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以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2020年1-12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即206-1或206-2表)中“本年完成投资”数据认定。   (三)单家企业在海沧区如有多个工业投资项目,其各个项目2020年度完成的投资额可累加计算,作为该企业2020年纳入海沧区统计投资额。   (四)单家企业在海沧区获得的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五)企业不属于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联合惩戒对象;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法人符合《关于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厦财行[2018]31号)文件精神,未发现有涉黑涉恶行为。   三、申报材料   1.厦门市2020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   2.企业2020年1-12月当期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即206-1或206-2表,须由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直接导出、打印,一式1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3.奖励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提交)。   四、其他事项   1.材料提交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大楼三楼1322室,联系人:艾栎楚,联系电话:6803676   2.如采用快递材料方式,请使用EMS。   附件:   1.厦门市2020年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基本情况表(样表)   2.关于兑现2020年度市级工业投资项目奖励的通知(厦工信投资函〔2021〕8号)   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增长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8)87号)   4.厦门市海沧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固投奖励办法》的通知(厦沧经(2018)39号)   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4日 声明:本网站为政府公益平台,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条件限制,无法找到来源和作者未进行标注。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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