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国高、市高奖励资金的通知
2021-02-26 00:00:00   来源:翔安区   评论:0 点击:

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翔安区关于鼓励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办法》(厦翔工信〔2020〕63号)文件规定,现就国高、市高申报奖励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20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2020年通过备案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对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配套奖励1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配套奖励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翔安区2021年科技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

  (二)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四)若企业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收款收据(附件3);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逐一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3月19日。

  五、申报相关要求

  企业应如实提供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审核发现企业所提供材料有任一不实之处,将取消国高、市高奖励资金申报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受理联系信息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小李 7880523

  2.地址: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翔安区政府8号楼407室

  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翔安区关于鼓励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翔安区2021年科技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申报表》

  3.收款收据模板

  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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