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22号)精神,对我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已登记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按我市当年度月低保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助,补助金按月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我区现有下渡街道低保家庭失业人员王玲申请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我市当年度月低保标准760元/月,补助期限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按月发放6个月。
现将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2021年4月份临时生活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9日至3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5。
附件:福州市仓山区困难人员临时生活补助花名册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