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4-20 00:00:0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评论:0 点击:

点击查看被解读文件 \ 闽财建指〔2021〕23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建设局,福州市名城委,漳州市自然 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交建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2021年为民 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印发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 财建〔2020〕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 2021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 文化街区(传统街巷)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款列“2120201- - 1 -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具体补助对象及金额详见附件 1)。 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市、县政府要加大本级投入,城乡建筑风貌工作主管部 门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跟踪掌握建设进度, 按时将资金拨付项目业主,防止资金滞留。 二、各地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附件 2要 求,在收到资金文件 30日内,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 附件 3),报送至设区市主管部门备案,由设区市汇总至省住建厅。 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省 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 3月 3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3月 30日印发 - 2 - 分享到: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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