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4-20 00:00:0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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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建指〔2021〕23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建设局,福州市名城委,漳州市自然
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交建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2021年为民
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印发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
财建〔2020〕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 2021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
文化街区(传统街巷)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款列“2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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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具体补助对象及金额详见附件 1)。
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市、县政府要加大本级投入,城乡建筑风貌工作主管部
门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跟踪掌握建设进度,
按时将资金拨付项目业主,防止资金滞留。
二、各地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附件 2要
求,在收到资金文件 30日内,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
附件 3),报送至设区市主管部门备案,由设区市汇总至省住建厅。
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省
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 3月 3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3月 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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