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市绿道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4-20 00:00:0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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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建指〔2021〕19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建设局、城管局,福州市园林中心,平潭综合
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交通与建设局:
为进一步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推动建立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
方式,建设福建绿道品牌,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 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 2021年
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市绿道省级补助资金下达你们,具体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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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金额见附件,款列“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有关
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批资金补助对象是新建和改造提升的绿道建设项目。
二、各地政府要加大本级资金投入,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全面掌握建设进度,及时将
资金拨付项目业主,防止资金滞留。
三、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
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同时,在收到资金文件 30日内,
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 2),报送至设区市住建部
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同时汇总到省住建部门。请做好绩效跟踪管
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市绿道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 3月 2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3月 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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