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龙政办〔2019〕73号)和《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1〕3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市促进电商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资金申报工作已完成。
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实地核查,市财政局复核,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对3家企业进行奖励(其中,新罗区1家、长汀县1家、连城县1家),共计9万元。奖励资金兑现按照市级财政与县(市、区)财政各50%的比例分担,市级财政拟奖励4.5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7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或市纪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纪检组联系电话:0597-2600190;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97-3383128。
附件:龙岩市2020年度促进电商发展八条政策措施拟奖励企业名单
龙岩市商务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龙岩市2020年度促进电商发展八条政策措施拟奖励企业名单
所属区域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市级补助金额(万元) |
新罗区 |
1 |
龙岩百里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农产品上行奖励 |
2.5 |
长汀县 |
2 |
长汀县大汀电子商务服务部 |
电商扶贫服务站 |
1 |
连城县 |
3 |
连城县林坊冠杰电子商务服务站 |
电商扶贫服务站 |
1 |
合计: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