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9〕8号)、《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工信〔2019〕10号)精神,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县级工信部门初审,市工信局会同市统计等部门复审,初步确定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鼓励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奖励资金条件,按照龙工信〔2019〕10号文件规定的奖励办法,拟对以上8家企业进行奖励,现将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1日-4月27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行政办公中心主楼532室
联系电话:0597-2600681(驻工信局纪检组)
0597-2600202(经济运行科)
附件:2021年拟奖励鼓励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名单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