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卢启亮养猪场发放拆除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1-04-25 00:00:00   来源:永定市   评论:0 点击:

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8】52号文件。经抚市镇人民政府验收并提交验收证明相关材料。我区抚市镇卢启亮养猪场符合实施拆除补助,合计拆除面积2146.9平方米,补助资金193221元。现特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26日—30日,公示电话0597-3358881。

永定区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

2021年4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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