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安排的公示
2021-04-30 00:00:00   来源:明溪县   评论:0 点击:

据项目实施的需要,现将明溪县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安排公示如下:


明溪县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表

资金单位:万元

乡镇

示范村

合计

备注

夏阳乡

御帘村

100

紫云村

185

沙溪乡

梓口坊村

200

胡坊镇

福西村

130

瀚仙镇

龙湖村

190.76

城关乡

罗翠村

211.49

含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 41.49万元

盖洋镇

盖洋村

200

温庄村

188

含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 48万元

夏坊乡

鳌坑村

135

枫溪乡

小珩村

160

合计

1700.25

公示期7天(4月30日-5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人:汤伟康,联系电话:0598-8753880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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