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泉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1-04-16 00:00:00   来源:鲤城区-政府   评论:0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泉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泉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工信装备〔2021〕5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新能源汽车在公安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上牌,并获得中央补助后,申报单位通过鲤城区工信局、财政局向市工信局、财政局提出地方补助申请。申报单位应将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形成完整书面上报材料(一式三份,所提供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光盘(一份)。书面申报截至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二)申报单位从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点击“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图标,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再点击右边“项目申报入口”进入用户登陆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

(三)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确保所报材料准确、完整、规范。消费者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对产品一致性和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缴补助资金,暂停今后的地方补助,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申报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和流程,申报单位可详阅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通知文件,并下载相关附件。

联系人:欧奋辉 联系方式:22355191。

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鲤城区财政局

2021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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