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部分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县200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渔业工厂化养殖、种苗繁育基地、标准化莲(稻)鱼塘等项目补助,具体项目实施内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请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5月30日。
联系人:林干云 联系电话:13859625100
柘荣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
一、水产养殖池塘
㈠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类型一)
1.规模:项目建成后,池塘集中连片规模要求淡水的不小于20亩、海水的不小于50亩;小山塘(水源地和灌溉水库除外)30-200亩。
2.池塘:
⑴单口池塘面积,淡水池塘一般在3亩以上,海水池塘一般在5亩以上。
⑵主塘埂面宽不小于2米,支塘埂面宽不小于0.6米;池塘平均深度不小于2米,有效蓄水深度不小于1.5米。
⑶根据养殖需要,内坡四周采用水泥预制板(厚度5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厚度5厘米以上)、砌石、护坡砖等材料建成,垂直高度不小于2米。
3.小山塘:塘埂面宽不小于2米,要求相对硬化,并建设能满足泄洪要求的排洪沟;塘坝要经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设计方案经水利部门认可,确保塘坝安全。
4.进、排水:每口池应有独立的进排水口,进、排水管道铺设到位,根据需要建设抽水井、沙滤池、水泵等,形成较为完善的进排水系统。
5.其他设施设备:应建立固定的生产管理场所;设置相应的垃圾收集设施;配备相应的增氧、投饲等养殖设施;电力供给到位。
㈡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类型二)
1.规模:项目建成后,池塘集中连片规模要求淡水的不小于20亩、海水的不小于50亩。
2.池塘:
⑴单口池塘面积,淡水池塘一般在3亩以上,海水池塘一般在5亩以上。
⑵主干道硬化,面宽不小于2米,厚度不小于15厘米;支干道面宽不小于1米;池塘平均深度不小于2.5米,有效蓄水深度不小于2米。
⑶内坡四周采用水泥混凝土(厚度15厘米以上)建成,垂直高度不低于2.5米。
3.进、排水:每口池应有独立的进排水口,进、排水管道铺设到位,根据需要建设抽水井、沙滤池、水泵等,形成完善的进排水系统。
4.电力系统:完善供电设施,根据需要建设配电房,配备发电机组、变压器等设备。
5.投饵增氧:合理配置投饵机和增氧机。
6.水质监测:配置水质监测设备,能够监测水温、溶氧、pH等水质指标。
7.管理房:建有养殖生产管理场所,配备监控设施。
8.其他设施:场区的主干道路硬化,面宽不小于3米,厚度不小于15厘米;场区整洁,适度绿化。
㈢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类型三)
1.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应包括生态净化池和循环水养殖池两部分,其中生态净化池面积不小于30亩,循环水养殖池面积占水面总面积的2.5%以上。生态净化池周边应有护坡,平均蓄水深度不小于1.5米。
2.循环水养殖池:形状为长方形,长不小于20米,宽不小于5米,深度不小于2米。以玻璃钢、砖混、不锈钢、PVC或其他材料建设。循环水养殖池应建有走道、吸污区,能有效集污、排污。
3.增氧推水系统:每口循环水养殖池安装一套微孔气提式增氧设施和底部增氧设施,能够保障溶氧,有效驱动循环水养殖池内水体流动。
4.投饵系统:每口循环水养殖池建设一套投饵设施。
5.水质监测:配置水质监测设备,能够监测水温、溶氧、pH等水质指标。
6.电力系统:完善供电设施,根据需要建设配电房,配备发电机组、变压器等设备。
7.其他设施:场区整洁,适度绿化。
(四)标准化莲(稻)渔塘建设技术要求
1.规模:连片规模不小于20亩。
2.塘埂:塘埂面宽不小于60厘米,平均深度不小于60厘米。根据养殖需要,塘埂内侧四周采用水泥预制板、护坡砖或水泥混凝土、砌石等材料建设。
(1)以水泥预制板、护坡砖建设的,塘埂内侧坡底应建有水泥基座,为水泥预制板、护坡砖等护坡设施提供支撑,水泥基座宽度不小于20厘米,厚度不小于15厘米;水泥预制板、护坡砖等厚度不小于5厘米,垂直高度不小于50厘米。
(2)以水泥混凝土、砌石等材料建设的,护坡厚度不小于5厘米,垂直高度不小于50厘米。
3.坑沟:坑、沟面积配比可根据养殖品种、地势条件等因素确定,坑沟面积一般不超过总面积的10%。
(1)鱼坑:鱼坑为长方形或正方形,面积10-100平方米,深度不小于80厘米;内侧以实心砖砌边墙或水泥预制板建设,厚度不小于15厘米,深度不小于90厘米;根据养殖需要,建设遮阴设施。
(2)鱼沟:渔沟布局科学合理,主要渔沟上沿宽度不小于80厘米,深度不小于40厘米;以水泥预制板或水泥混凝土、砖砌等材料建设沟边,厚度不小于10厘米,深度不小于45厘米。根据养殖需要,可建设分支渔沟,渔沟宽度、深度应满足生产需要。
4.进排水:每个养殖单元(包括一套鱼坑、渔沟及所连通的田块)应具有独立的进排水口,进排水管道铺设到位。建有排洪沟。
5.配套设施:根据养殖需要,建设生产管理场所,配备投饵、增氧、防逃防敌害、水质在线监测等设备;电力供给到位。
二、工厂化养殖基地
㈠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
1.规模: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系统应在室内建设,其中标准化养殖池水体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2.养殖车间:工厂化养殖车间以水泥墙或轻钢屋架配彩钢瓦或PVC板等建设,具有隔热、保温或采光功能。
3.标准养殖池:以水泥池、玻璃钢或其它新型材料建设。
4.循环水系统:原则上每个养殖车间建有一套循环水系统,包括:
⑴水处理系统:进、排、回水管道系统完善,根据需要配备微滤、蛋白分离、水体消毒装置和生物滤池等设施,建立完整的水处理系统(包括尾水处理)。
⑵温控系统:以太阳能、空气能、水源热泵或锅炉等建设加热系统,或根据需要配备制冷设施,配合水温监测设施调节水温,建立完整的温控系统。
⑶增氧系统:采用高效纯氧加注装置或增氧机,安装氧气锥、高效溶氧器或纳米散气盘等设施设备,具备完善的增氧系统。
⑷水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溶解氧、水温、pH等多参数水质监测监控设施,配置氨氮、亚硝酸氮等常规水质检测设备。
5.供电系统:建有配电房,根据需要配置变压器、发电机组和高、低压线路等供电设施。
6.其他:建有管理房,配备自动监控设施;场区整洁,绿化较好。
㈡普通工厂化养殖
1.规模:标准化养殖池水体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2.养殖车间:以水泥墙或钢架大棚建设,具有保温或遮阴功能。
3.养殖池:以水泥池、玻璃钢或其它新型材料建设。
4.给排水、增氧系统:每口池应有独立的进排水口和增氧设备,给排水管道铺设到位,满足生产需要。
5.供电系统:建有配电房,根据需要配置发电机组、变压器和高、低压线路等供电设施。
6.其他:建有管理房,配备自动监控设施;建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尾水处理池或沉淀池等);场区整洁,适度绿化。
三、全塑胶养殖渔排
1.规模:全塑胶养殖网箱总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2.框架:网箱框架为方形,一般由支架、垫片、浮球组成,单口网箱框架面积15-100平方米。
⑴支架:塑胶渔排原则上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非再生塑料。支架管材的外径不小于110毫米,壁厚不小于10毫米。
⑵垫片:塑胶渔排的人行道垫片宽度不小于50厘米,厚度不小于30毫米;或人行道垫片宽度不小于30厘米,厚度不小于75毫米。
⑶浮球:塑胶浮球直径不小于50厘米,长度不小于90厘米,数量配置要满足渔排整体浮力要求。
3.网箱:网衣深度不小于3米。
四、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
㈠规模及选址
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建设规模为1组(含)以上(每4-6口网箱及其配套设施为1组);应建于水深大于10米的港湾或适宜的湾外海域。
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规格表
规 格 |
单 元 配 套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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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米≤周长 |
每6口为1组。 |
至少配置一个养殖操作平台。 |
60米≤周长 |
每4口为1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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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米≤周长 |
每4口为1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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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米≤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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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网箱系统
1.框架:网箱框架为圆形或方形,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等材料建成。
⑴40米≤周长
⑵60米≤周长
⑶90米≤周长
⑷120米≤周长
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局部结构示意图
2.网箱:网箱深度不小于5米,配置力纲或相关成型设施。
3.固泊:网箱布设合理,有相应的间距,固定装置水下锚泊设施,并配有安全指示标识等。
㈢养殖操作平台
养殖操作平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包括管理房和工作平台)。以塑胶浮球或浮力管提供浮力,用塑胶浮球建设的,浮球直径不小于50厘米,长度不小于90厘米;以浮力管建设的,浮力管口径不小于400毫米;平台整体浮力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㈣其他
配备工作船、洗网器械、发电机组、投饵等设施。
五、规模化水产种苗繁育基地
㈠按省级原良种场规模要求建设的种苗繁育基地
1.规模:海水种苗场占地面积25亩以上,新建或改建育苗池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淡水种苗场占地面积150亩以上,其中池塘面积不小于100亩(按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
2.繁育车间:以水泥墙或钢架大棚建设,具有保温或遮阴功能。
3.育苗池:车间内育苗池以水泥池、玻璃钢或其它新型材料建设。亲鱼池、孵化池、培育池等配比合理,满足生产需求。
4.给排水、增氧系统:每口池应有独立的进排水口和增氧设备,给排水管道铺设到位,满足生产需要。
5.供电系统:建有配电房,根据需要配置发电机组、变压器和高、低压线路等供电设施。
6.其他:配套与其种苗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相关设备,保种、选育、繁育等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建有管理房、专用仓库和生产实验等仪器设备。场区整洁,适度绿化。
㈡按市级良种场规模要求建设的种苗繁育基地
1.规模:海水苗种场占地面积15亩以上,新建或改建育苗池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淡水苗种场占地面积100亩以上,其中池塘面积不小于60亩(按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
2.繁育车间:以水泥墙或钢架大棚建设,具有保温或遮阴功能。
3.育苗池:亲鱼池、孵化池、培育池等配比合理,满足生产需求。车间内育苗池以水泥池、玻璃钢或其它新型材料建设。
4.给排水、增氧系统:每口池应有独立的进排水口和增氧设备,给排水管道铺设到位,满足生产需要。
5.供电系统:建有配电房,根据需要配置发电机组、变压器和高、低压线路等供电设施。
6.其他:配套与其种苗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相关设备,保种、选育、繁育等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建有管理房、专用仓库和生产实验等仪器设备。场区整洁,适度绿化。
㈢特种水产种苗繁育基地
1.规模:泥鳅、棘胸蛙、龟、鳖等特种水产种苗繁育基地,按省级原良种场规模要求建设的,占地面积25亩以上,新建或改建育苗池3000平方米以上;按市级良种场规模要求建设的,占地面积15亩以上,新建或改建育苗池2000平方米以上。
2.繁育车间:需要建设繁育车间的,以水泥墙或钢架大棚建设,具有保温或遮阴功能。
3.育苗池:育苗池以水泥池、玻璃钢或其它新型材料建设。亲鱼池、孵化池、培育池等配比合理,满足生产需求。
4.给排水、增氧系统:每口池应有独立的进排水口和增氧设备,给排水管道铺设到位,满足生产需求。
5.供电系统:建有配电房,根据需要配置发电机组、变压器和高、低压线路等供电设施。
6.其他:配套与其种苗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相关设备,保种、选育、繁育等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建有管理房、专用仓库和生产实验等仪器设备。场区整洁,适度绿化。
附件2:
福建省设施渔业建设项目补助标准
项目类型 |
补助标准上限 |
规模测算方式 |
一、水产养殖池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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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 |
2500元/亩 |
养殖池塘面积=以池塘内沿测得的实际面积×1.15,不再计算塘埂面积 |
2.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 |
5000元/亩 |
|
3.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 |
400元/平方米 |
以循环水养殖池面积计算 |
二、工厂化养殖基地 |
||
1.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 |
600元/平方米 |
以封闭式循环水养殖池面积计算 |
2.普通工厂化养殖 |
150元/平方米 |
以养殖池面积计算 |
三、全塑胶养殖渔排 |
200元/平方米 |
网箱面积以渔排框架外沿边长计算 |
四、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 |
||
1.40米≤周长<60米 |
10万元/口 |
|
2.60米≤周长<90米 |
20万元/口 |
|
3.90米≤周长≤120米 |
30万元/口 |
|
4.120米≤周长≤150米 |
40万元/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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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态养殖网箱平台(由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和全塑胶养殖渔排等组合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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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标准建设的部分 |
按照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标准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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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全塑胶养殖渔排标准建设的部分 |
按照全塑胶养殖渔排标准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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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水产种业基地 |
||
1.按省级原良种场规模要求建设的种苗繁育基地 |
200万元 |
|
2.按市级良种场规模要求建设的种苗繁育基地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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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水产种苗繁育基地 |
达到省级规模的,补助不超过200万元;达到市级规模的,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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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标准化莲(稻)渔塘 |
4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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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