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
2021-06-28 06:00:00   来源:晋安区   评论:0 点击:

>日溪乡财政所、统战办: 根据省财政厅、民宗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11号)文件精神及2021年区政府领导批示(林批转1509号),现下达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任务资金20万元,用于日溪乡山秀园村下山秀园村至坪路环村道路水泥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晋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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