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8-08-03 00:00:00   来源:南平财政   评论:0 点击:

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财政局、商务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17〕23号)文件,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产业发展,现下达你县2018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87万元,合计435万元,款列“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5〕25号)和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外〔2016〕32号)文件要求,专款专用,整合用于商务具体产业发展,推动我市商务事业发展。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商务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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