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海渔局、市邮政局、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统计局,榕城海关、福州海事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根据《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公布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536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提升我市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福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福州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16日
(联系人:尤伟凤 电话:83257632,1396082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