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资委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50号)要求,现将我局行政委托事项清单公布如下:
1.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的技术审查工作
2.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3.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的技术审查工作
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审查工作
6.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的技术审查工作
7.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8.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许可的技术审查工作
9. 特种设备充装单位资格许可的技术审查工作
10.质监相关证后监督检查的技术审查工作
行政委托事项由政府支付相关费用,无需企业支付。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