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12-30 00:00:00   来源:仓山区   评论:0 点击: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9日我局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63185830 6318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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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投资建设类窗口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伟兴有限公司高低压成套产品及光缆交接箱、分纤箱生产项目

仓环审〔2019〕39号

2019-12-27

2

佳宁化妆品(福州)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仓环审〔2019〕40号

2019-12-27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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