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准福州市鼓楼区名俊美发店等13家单位《福州市鼓楼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许可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