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福清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扶持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管理方式,我委已组织现场查勘、专家评审立项、第三方机构独立验收,经委主任办公会会议预研究,现将拟补助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自2022年11月7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止),如有异议,可向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反映。
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业务联系电话0591-85155137
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91-85878061
附:《2022年度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预分配表》
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